去年7月27日,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發表有關香港政府就落實《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情況的審查報告,批評自2020年《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逾200名市民被捕、工會和學生會解散,敦促港府廢除《國安法》。今年5月10日,民間組織「香港人權資訊中心」發表報告,批評港府不但拒絕採納聯合國委員會的建議,而且在多方面都加劇了對人權的侵犯。

香港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締約方,根據《基本法》第39條,《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1997年主權移後,適用於香港的部份繼續在香港有效,而聯合國亦會定期審議香港的人權狀況。

去年7月27日發表的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報告深感關切中共人大在未經香港公眾諮詢的情況下通過了《國安法》。報告稱,自2020年《國安法》頒布以來,已有200多人被捕,包括12名兒童。大量工會和學生會等民間社會組織遷往別的地方開展工作,或徹底停止運作。報告又批評香港警方在2019年反送中運動中濫用武力,港府將所有示威標籤為暴力,促請港府成立完全獨立的投訴警察調查機制,又呼籲撤銷起訴非法集結人士和修訂《公安條例》。

委員會強調《國安法》存在缺陷,「國家安全」概念缺乏明確的釋義,相關法律被過於寬泛地加以解釋;案件可能從香港移交予並非《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締約國的中國大陸進行調查、起訴、審判和執行處罰;故敦促港府廢除《港區國安法》,亦要求港府不要採取任何可能限制結社自由的行動,並確保民間社會成員不會因參與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的審議而受到起訴。

港府被批未採納聯合國建議

今年5月10日,民間組織「香港人權資訊中心」發表報告,紀錄了自去年7月27日至今年3月31日期間,香港政府對審議結論的具體行動和回應。中心批評港府不但拒絕採納聯合國委員會的建議,而且在多方面都加劇了對人權的侵犯。中心表示非常失望,要求港府立即落實委員會的建議,及停止一切對人權的侵害。並重申,港府有義務履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所有條文及尊重公約規定的監察制度。

中心報告指出,有22名香港人在上述約8個月期間被警方以《國安法》或「煽動罪」拘捕,包括前「職工盟」總幹事鄧燕娥,其中至少10人被起訴。例如,2023年1月,警方國安處拘捕旺角「隱世市集」6人,被指涉嫌出售煽動書籍,其中3人分別被判監5個月至10個月。

該報告亦批評,香港法院一直認可《國安法》或「煽動罪」法律的合憲性。終審法院曾裁定《國安法》的合法性和合憲性不能受到香港法院的質疑;區域法院也肯定了《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是合憲的。

報告亦提及,漫畫家尊子與黃照達、時事評論人曾志豪分別因為其畫作和文章而遭受極大政治壓力。港府沒有保障港人的和平集會及結社自由,在去年7月27日至今年3月31日期間,沒有大型民主抗議舉辦過,今年3月女工會婦女節遊行在警方壓力下宣布取消。投訴警暴機制亦無得到改善。

「蘇格蘭香港人」聯同前區議員交報告

另一方面,海外港人組織「蘇格蘭香港人」今年初聯同丘文俊、李文浩、周偉雄共11名前區議員向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提交報告,批評在《國安法》下,香港人的教育權利及參與文化生活權受到嚴重侵蝕。

例如,香港政府利用《國安法》製造寒蟬效應,恐嚇高等院校學生和教職員,部份與政府立場相左的教職員不獲續約或被終止僱用;警方曾以《國安法》調查並禁止一篇分析抗議口號符號論文;有曾經參與示威的未成年學生被踢出校園,無法繼續學業;所有教師都必須通過《基本法》和《國安法》基準試,向學生灌輸中共政治價值觀;港府政治審查創意產業和活動。

「蘇格蘭香港人」創辦人、前葵青區議員郭子健5月11日在接受本報訪問時形容,向聯合國提交報告是有其作用,因為國際組織不一定主動調查香港的情況,聯合國往往透過當地人提交的報告去審核該國的人權狀況。另外,中國和香港政府須定期到聯合國解畫,所以公民社會團體遞交報告尤關重要,必須要講清楚真實的人權狀況,不能夠讓政府矇混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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