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早前裁定華懋慈善基金不合資格出任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遺產信託人,涉及約1,410億元的遺產管理方案將由律政司長和遺產管理人共同制訂,案件昨日(14日)於高院再訊。法官接納初步的遺產管理方案,但指示雙方需繼續商討內容;假若雙方未達成共識,高院將於明年2月5日預留兩天審期繼續審訊。
龔如心於2007年逝世,其1,410億元的遺產管理方案一直未有定案。龔如心在2002年訂立的遺囑指明遺產撥予華懋慈善基金作慈善用途,由中共總理、聯合國秘書長和特首等組成監管機構。法庭早前裁定中共總理和聯合國秘書長不能出任監管成員,而華懋慈善基金亦因為未能符合「財政穩健」的條件,被裁定不合資格出任遺產受託人。
早前,律政司長一方建議法庭批准為成立「龔如心王德輝慈善信託」及新遺產受託人公司,便可以按現時制訂的遺產管理方案研究詳情。新公司由監管機構監管,成員人數擬定為3至6人,遺產受託人則有9名理事會成員,理事與成員均由律政司司長提名,監管機構獲賦予查核帳目等權力。
代表律政司長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稱,如果法庭程序順利,「龔如心王德輝慈善信託」遺產信託最快明年2月起運作,將龔如心的遺產用於慈善用途。
代表龔如心遺產管理人黃德偉和莊日杰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稱,不會為遺產管理方案設下紅綫,雙方仍會繼續商討怎樣妥善處理遺產。
法官鮑晏明最後表示,雙方已訂立基本框架,日後如有爭議,法庭將會再次開庭處理。
案件編號:HCMP8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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