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理大圍城」期間,有人響應網上號召「圍魏救趙」,營救理大內的抗爭者。其中5名涉案理大生,在校內與其他示威者搬膠馬、枱櫈等堵路,並使用噴漆塗黑閉路電視鏡頭及向警方投擲硬物等。5人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1項串謀暴動罪,暫委法官黃士翔今(13日)被判囚35至38個月。

5名被告依次為林子澄(24歲,又名林銘堯)、姜祖育(25歲)、姜紹熙(24歲)、陳蘊儀(25歲)及陳超卓(25歲),案發時均為理大學生。5人承認1項串謀暴動罪,指他們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1至14日,在香港串謀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於香港理工大學參與暴動。

辯方早前求情時指,林銘堯是頂級標槍運動員,多次為港爭光,希望法庭輕判,讓林可繼續為港付出。而姜紹熙及陳蘊儀在去年結成夫婦,因陳被診斷出子宮肌瘤前期徵狀,擔心病情惡化需切除子宮,同年便決定懷孕,今年8月誕下一名兒子,希望法庭輕判。

黃官判刑時指,本案中有人於網上呼籲抗爭者集結,且示威者有組織地佔據理大,不認為「案件沒有精密周詳的計劃」。而且各被告積極參與本案的行動。黃官又稱「暴動」佔據整個理大規模大,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影響社群關係。

黃官表示,林銘堯有參與搬運膠欄、架設路障,亦被拍到曾與警方對峙,以監禁57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他較早認罪,可獲三分一刑期扣減,加上案發時不足21歲,再酌情減刑3個月,最終判監35個月。

至於其餘4名被告則以監禁54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較遲認罪,黃官只給予四分一刑期扣減,考慮到被告年輕及沒有案底等因素再酌情減刑,最終姜紹熙被判監37個月,姜祖育和陳超卓被判監38個月,陳蘊儀因今年8月產子期間大量出血及至今未痊癒,再減刑2個月,被判囚36個月。

案件編號:DCCC315/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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