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無業男子去年8月闖入慈雲山一黃店食肆「八道餐廳」,以利刀襲擊餐廳女負責人,該名男子早前承認「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周二(28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無限期醫院令,法官引述報告指被告有暴力傾向,形容是「危險人物」。

被告馮志達(20歲),報稱無業。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8月24日,在慈雲山毓華街74號至80號嘉華大廈地下A&C號舖「八道餐廳」,意圖使曾潔妍女士身體受嚴重傷害;他另被控於同日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把黑色柄生果刀。

法官王詩麗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母親有精神病史、經常有幻覺,而被告性格內向及在學時曾遭欺凌和侵犯,但一直沒有向他人透露,直到因本案需索取精神報告,才向外透露事件。辯方又指,被告認為美國欺凌大陸,及「黃絲」受美國操縱,將「黃絲」視為欺凌者,因社會事件引爆被告對欺凌者的憎恨而最終犯案。

王官指出,被告有預謀行事,涉案武器鋒利,若非有人制服被告,事主必會受到更嚴重傷害,相信事件對事主而言是恐怖經歷。

王官續指,本案雖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但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有極高暴力傾向,還押小欖期間接受各種治療但情況沒有好轉,表現出偏執型人格障礙,形容被告極其不可預測,對公眾構成高度風險,因此認為判處醫院令,讓被告接受長期監察和治療才符合公眾利益。故採納精神科醫生建議,判處被告無限期的醫院令。

至於另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法官以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扣減後判囚4個月。由於被告已被還柙15個月,即已服畢相關刑期,因此可即時執行醫院令直接入院。

案件編號:DCCC 51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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