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訊前,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左一)、成員唐婉清(左二)、內務副主席余煒彬(右二)在東區法院門外抗議。(蔡文昕/大紀元)
聆訊前,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左一)、成員唐婉清(左二)、內務副主席余煒彬(右二)在東區法院門外抗議。(蔡文昕/大紀元)

社民連成員曾健成、唐婉清聯同該黨內務副主席余煒彬,去年9月在銅鑼灣擺街站,展示寫有梁國雄、岑子杰和陳皓桓名字的橫額,被食環署票控「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張貼招貼或海報」。案件今(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聆訊,曾及唐認罪,被裁判官曾宗堯判各罰款一千元,並需各支付53.6元移除費用。余則申請押後,以向控方索取文件,暫毋須答辯,12月12日再訊。

余煒彬及唐婉清今日出席聆訊,曾健成則未有到庭,由律師代表答辯。

案情指去年9月11日約下午4時04至40分,兩人在銅鑼灣港鐵站E出口對面的行人路上,未經准許而展示1米乘2.5米的橫額,上面寫有梁國雄、岑子杰和陳皓桓的名字及政治口號;橫額移除費用為161元,控方要求法庭頒令由各被告分擔。

唐及曾的代表律師求情時稱兩人已退休及無任何收入,唐今年75歲,希望法庭考慮他們年老及初犯,判處較低罰款。裁判官曾宗堯終判各人罰款1,000元,另須支付53.6元移除費。

遭當局連環檢控

另一被告余煒彬在聆訊前,於法院門外與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唐婉清及另一成員共4人拉起寫有「政府打壓無停手,鎮壓政團獻新猷」、「市政條例告街站,自由一去無回頭」的橫額抗議。

余指出,社民連街站去年起遭當局「連環檢控」,包括「非法籌款」及上述的「未經批准張貼標語」。在上述案件發生後,社民連逼於無奈只能在街站懸掛黑布。他又批評警方在另一宗街站未經批准展示標語案件審結後繼續「政治追殺」,他們懸掛黑布的街站亦被發傳票指「未經批准張貼標語」。

余說,不明白「一塊黑布的『標語』在哪裏」,直言這「一塊黑布彰顯了香港社會的荒謬」。

他指出,社民連在匯豐銀行及PayPal的戶口均遭取消,現時沒有呼籲公眾捐款下,當局仍然在他們沒有任何渠道收取捐款的情況下,控告他們「非法籌款」。

余表示,現時公民社會可以發聲的渠道非常受限,街站是僅有可以使他們與公眾交流、發表政見及向政權發聲的渠道,但當局運用行政權力,「將法律武器化」,繼續「追殺政治團體」、扼殺街站。余說他們會思考對策,「不會被政權用蠻橫無理的手段阻止」,用僅餘的空間發聲。

案件編號:ESS 32492、32493、3249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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