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人涉嫌「唱高散貨」,分別被控串謀詐騙、串謀在證券交易中意圖欺詐或欺騙而使用計劃及「洗黑錢」等罪,昨日(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裁判官接納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明年4月10日再訊,讓控方繼續調查案件,所有被告獲准保釋。
根據證監會網站資料,「唱高散貨」屬於操縱股票市場手法,騙徒利用不同方法將某上市公司的股價人為地推高,然後以高價將股票拋售予其他投資者。
24名被告分拆成6宗案件處理。首案涉及13名被告,包括譚中維、譚思亮、郭偉良、陳佳申、許家進、江珍、譚紹亨、張秀媚、繆志誠、周惠珍、林志光、鄭和標、李寶平。
其餘5宗案件的被告包括,譚紹祺、謝堯中、胡漢璋、張澤浩、曹偉深、胡峻銘、周志民、梁仲彝、王彥寧、謝宜鈞。
24人涉及的罪名包括「串謀在證券交易中,意圖欺詐或欺騙而使用計劃」、「串謀在證券交易中,意圖欺詐或欺騙而使用計劃」、「洗黑錢罪」或「串謀洗黑錢罪」。
案件涉及兩間在香港上市的「永續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及「富匯建築控股有限公司」,部份被告被指於2018年8月至2019年5月間,串謀使用操縱交易計劃以詐騙該等公司、商號或人士,誘使受害人買賣上述兩公司的股份。
根據持牌人及註冊機構的公眾紀錄冊,譚中維、郭偉良、陳佳申、許家進、胡漢璋、張澤浩、曹偉深或其同名者曾為或現為持牌人代表。
控方今日在庭上表示,需時繼續調查,例如要再錄取超過100份口供、調查超過300個銀行戶口的資金流動與資料,亦會把案件轉介到高等法院審理,故申請將案件押後半年再訊。
代表譚中維及江珍的辯方大狀清洪反對押後,指譚在2021年9月被捕,其後踢保,去年9月再被拘及起訴。而控方已經調查超過兩年,不可以無限押後,令被告人身自由受限。他又指,法庭即使批准押後,亦應減至3個月。
最終,裁判官崔美霞認為本案規模大、需時調查,故接納控方要求,將全部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0日再訊,她亦督促控方儘快完成調查。
法庭案件編號:ESCC1927/2022、ESCC2344/2022、ESCC758/2023、ESCC775/2023、ESCC828/2023、ESCC88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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