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工作的營運及持續發展壯大,前提要有一個活躍的公民社會。令慈善事業得以起動,然後長遠發展,首要條件是要有一個願意互相扶持的社會群體,透過互愛及互助精神,推動一種願意相互承擔的社會價值。
這些從來都不是由上層管治階層叫口號,或者由政府及官員領導,又或者找幾個大財主捐點錢就可以製造出來的。就連得到民眾投票支持而產生的民主政府都不可以,更何況是香港現在這個完全沒有得到民意授權,還不斷打壓人權,不斷破壞公民社會的特區政府。
香港早期較有規模的慈善事業,是在香港開埠之後,在殖民地政府管治下才開始的。成為殖民地之後,沒有了封建皇權及地方官吏對民間自發事務的嚴防,讓海外教會、傳教士、及人道工作者有空間在社群中活動,傳播及鼓勵群眾間的互助精神及承擔社群事務的共同責任,慈善工作才得以開始。
香港第一個慈善機構,就是海外教會取得捐款而成立的。在這個基礎上,才在稍後出現了香港最早的本土慈善機構,即《東華三院》及《保良局》。當年建立這種本地慈善機構的仕紳階層,難道在香港割讓給英國之前都沒有善心嗎?這顯然不一定。但沒有了較為包容、開放、及容忍社群組織煥發的管治態度,這兩個機構就不大可能在1860年之後那短短10年之間先後正式成立,而且服務香港社會直到今天。
香港的慈善事業,在第二次大戰結束,香港重光之後,由海外及本地教會、海外慈善組織、本地仕紳及知識階層、基層團體、街坊組織紛紛加入香港重建工作而再度活躍。由香港重光至上世紀70年代初期,是香港慈善機構及各種相關組織蓬勃發展、百花齊放的階段。當時雖然社會普遍貧窮,政府撥出來支持慈善福利工作的資源也很少,但慈善事業的種子正逐漸播下。
1949年,當中共建政,開始對原有的民間慈善事業進行破壞之時,香港的殖民地政府在華民政務司署成立了一個「社會福利辦事處」,代表政府從事相關工作的協調。在這個基礎上,負責福利工作統籌及政策制定的「社會福利署」,終於在1958年正式成立。
那10多年間,在社會普遍貧窮、資源有限的情況下,香港早期的慈善事業蓬勃發展,為後來福利政策及服務改善打下了基礎。殖民地政府在1965年發表以《香港社會福利的政策與目標》為標題的第一份《社會福利政策白皮書》,公開承認政府沒有辦法取代民間慈善機構的作用。白皮書承認,在動員義工、動員地區資源、吸納海外慈善資金、探索社區需要、及彈性地針對社群情況來作應對幾方面,政府無法替代自發的非政府慈善機構。
不久之後,香港經歷了「左派六七暴動」的破壞,殖民地政府更清楚知道,需要協助慈善機構做好其工作,令基層市民的的生活得到關注,令鄰舍之間可以互助解決問題。政府也明白只要做正確的事,讓民間社會健康發展,建立社區精神,很多政府政策無法接觸到的基層事務與問題,都可以透過「民間社會」及基層互動來處理,社會的歸屬感及責任感也可以從而建立。因此,1971年時政府發表的第二份《社會福利政策白皮書》,特別強調與慈善組織及義務機構之間的「夥伴關係」及協作,強調政府有責任提供更多福利資源,但卻不能低估及取代義務機構的角色。
不少學者都同意,1945年之後直到1970年代後期,是香港慈善事業發展的黃金歲月。那也是香港公民社會發展及成熟的開始。當時中國大陸的情況又是如何?
海外傳教士、教會組織、及人道關注機構,在炮艦政策打開滿清王朝的門戶之後,已經開始在中國民間社會活動。但在封建王朝處處設防的情況下,只能艱苦地在夾縫中找空間。到「義和團」拳變那個階段,傳教士被殺害、教民被迫害、受這些思想影響的基層社群日子也十分不好過。「民國革命」之後,在軍閥內戰及各種變亂中,確實成立過不少本土的基層組織。例如「基督教青年會」早在1911年已經在中國成立了唐人部。蔣介石在1927年北伐成功之後,名義上統一了中國。因為他自己及其妻子宋美齡的基督教信仰,也歡迎海外慈善機構成立。他們自己還親自參與,出席相關活動,又做義工。當時的政府也帶頭推行過一些以推廣慈善工作為號召的運動,例如當時的「一碗米運動」等等。
日軍侵華對這方面的工作構成嚴重的破壞。但在前線,在南京,在當時的重慶陪都,其實都有不少非政府義務組織及慈善機構的身影,他們的遺跡在今天的南京市仍然可以很容易看到。
到國共內戰結束,中共正式掌政之後,這一切就受到前所未有的嚴重破壞,出現了十分明顯的倒退,甚至最後完全湮滅在群眾及政治運動中。中共政權不容許有基層組織,不接受公民社會這個觀念,只容許由政權包庇的代理團體,只能讓政權壟斷民間的一切,對民間自發的所有事物都嚴陣以待、處處設防、甚至嚴厲打壓。
當香港在戰後慈善工作及基層社會福利工作蓬勃發展的那個階段,中國大陸的慈善及基層工作面對的就是政治迫害與打壓,最後差不多完全被消滅,直到1978年推行改革開放之後才有一點點緩慢的恢復。
但直到今天,中國的慈善事業從來都不會有廣泛而有效果的所謂慈善捐款,年年天災人禍,能夠在民間籌得的善款總是微不足道,救災扶危從來都難以動員廣泛的民間參與,這究竟是何原因?
曾經有一段時間,中共當局也鼓勵國內向香港學習,成立各種各樣的非政府機構及慈善組織,來滿足基層的社會服務需要,又強調要發展社會工作。但在中國大陸要登記成為非政府機構,先要與國內的某些組織在行政上聯繫起來,然後要向中國相關部門登記,要接受他們的直接監管。中共各級政府也講過要向香港學習,也會讓那些非政府機構承包某些基層社會服務及慈善事務。非政府機構可以向政府申請撥款,也可以申請政府招標的服務項目。
但缺乏了民間的監察,缺乏了民間的自發參與,缺乏了公民社會的承托,沒有一個正常社會應有的制衡機制,沒有傳媒監管,所有這些非政府機構最終就只能成為政府部委的衛星組織,很多同樣貪污腐敗。大陸很多所謂非政府機構,根本就是因官僚的裙帶關係而成立的,目標只是去申請政府的資源,不少都變成了「掛羊頭賣狗肉」的偽慈善機構。這似是中共體制必然會造成的結果。正常概念中的所謂「慈善事業」,在中共的體制下,注定必然會嚴重走樣變形。
有一些例子是很清楚的。例如得到官方扶持成立的《中國紅十字會》,其運作差不多跟《國際紅十字會》完全無關。生活在香港的人及世界各地的人,幾曾聽過不同地方的「紅十字會」出現嚴重的貪污腐敗?似乎只有《中國紅十字會》才有這種國家特色的例外!也不單只是《中國紅十字會》,以各種名義掛上海外機構組織的招牌,理論上應該根據原機構的目標與宗旨、管理及原則來運作的中國地區分支,在中國大陸都不可能體現原機構組織的精神與價值,最後都免不了成為掛上洋招牌來延續中國特色那種腐敗的偽裝劣貨。
這種情況,很有可能會影響到香港,令香港也最終出現如中國在1949年之後慈善事業的嚴重倒退,甚至最終破產湮沒。上星期本欄提到,香港本地的慈善捐款有明顯縮減跡象,這不盡然是因為經濟原因,也是因為公民社會受到破壞而帶來的結果。上次也說到,香港近年也出現了不少根本就不是以慈善事業價值為念的「偽非政府機構」,很多都只是威權政治的寄生物。
在這個情況下,香港的特首竟然還夠膽說香港可以成為國際慈善中心。在骨子裏,現在這個特區正逐步把中共當局,控制非政府機構的手段運用在香港。這才是關心香港慈善事業發展的各界人士特別需要關注的危機。下次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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