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7.21元朗站恐怖襲擊事件兩周年後的次日,法庭終於對第一批涉及事件的白衣暴徒作出了裁決。七名被判暴動罪及傷人罪成的白衣暴徒,分別被判刑三年六個月至七年不等。這個裁決是否合理,當然可以有不同的判斷。
但如果作一個簡單的比較,就在這次判刑前幾天,有一個背包裏被搜出塑帶及波子,被判參與暴動罪成的29歲年輕人,就被法庭判刑三年九個月,而他不涉及任何暴力罪行。其實,類似的判例在過去大半年已經一再發生。塑帶、界刀、雷射筆之類物件,已經足以令年輕人被以年計的監禁,而且很多個案其實都未有直接參與任何暴力行為。
兩年前7.21事件的畫面,對很多香港人而言仍然記憶猶新,因為實在太可怕,而且整件事的性質實在太惡劣。法治社會的檢控及刑律,必須令人覺得公平合理,而且要分清輕重。況且,當時兩度衝入元朗站無區別毆打乘客及市民的白衣人,可說是數以百計,有部份有名有姓有相片,但到今天仍然只是得七個人被判刑,絕大部份暴徒仍是逍遙法外。
相對於政府動輒因為言論表達、初選這類行為便控以重罪,繼之以蒐集證據為名一再押後審訊,拖延期間又不准保釋,變相未定罪便先長期拘禁,相信今次的判刑很難平息公憤。
當天暴徒開始作惡時,車站內的兩個警員為何竟然轉身從天橋出口離開?為何當天二萬幾個打入報案中心的電話竟然得不到警方的恰當重視?為何警署竟然會向報案求助的市民捲閘?為何警方接報之後竟然會遲到了39分鐘才到達現場?
當白衣暴徒撤退至南邊圍村,警隊包圍及商議一輪之後,為何竟然把全部人都放走?那些白衣人的私家車上曾經搜出攻擊性武器,但駕車的、坐車的都沒有人被差人抄下他們的身份資料?兩年下來,為甚麼只有這麼少數白衣暴徒被拘捕檢控?
為甚麼大部份白衣暴徒仍然逍遙法外?為甚麼在他們的檢控過程中,竟然沒有差人出庭作證?為甚麼事發後才去到車站現場意圖平息事件的議員竟然會被控以暴動罪?反而明顯與白衣暴徒有關,時發後與疑似暴徒頭領握手言歡的那一位議員,到今天仍然可以繼續大放厥詞?
政府不對這些問題提供合理的說法,不進行全面的調查,只拿幾個人板出來判以相對不特別重的刑罰,根本就不可能紓解公眾的懷疑,也絕對不足以平息眾怒。
去年7.21一周年的時候,港台的《鏗鏘集》發掘出證據,說明由鄉頭擁有的車輛涉及事件。政府及建制陣營一直宣傳是因為先有人號召示威者到元朗搞事,鄉黑勢力也搬出了所謂「保家衛族」、「保衛家園」這一類說法來為白衣暴徒的暴行開脫。
但到事件兩周年的前夕,又有媒體及大學的研究單位透過大數據作追蹤調查,揭穿了最早以「得元朗得天下」這種文宣來號召在元朗搞事的,其實是來自一位警嫂在建制陣營常用的微信發出的信息。
或者大家更不應該忘記,在7.21事件前幾日,有北京駐港機構的高層在出席新界某個鄉事委員會的就職典禮時,也曾經提出了一些說法,似乎也可以算是某種形式的動員暗示。
種種已知的資料加在一起,政權及其附庸在事件中的角色就更是呼之欲出。特區政府及警方雖然一直想撇清公眾的懷疑,這一次也算是起碼找了幾個白衣人來祭旗,但很多問題可以說是水洗不清。
7.21事件可以說是九七主權移交以來其中一件最惡劣的管治醜聞,這七個白衣暴徒的被判刑,肯定不可以改變公眾的看法,也根本不足以解釋各種疑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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