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主席陳朗昇去年9月去旺角麥花臣場採訪朗屏邨業主大會時,在場外被截查,陳朗昇被指拒絕出示身份證,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阻差辦公)及交替控罪「阻礙公職人員」罪。他否認控罪,今(25日)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一項阻差辦公罪成,判囚5天。辯方申保釋等候上訴獲批,期間陳朗昇不得離港,並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

陳朗昇今日進入法院前指,裁決時任何事都可以發生,只能做好本份。

對於陳朗昇早前自辯時表示,因2019年反修例運動時曾遭公開身份證資料,擔心資料再遭外泄而問清截查警員身份。裁判官梁嘉琪稱,本案情況與2019年不同,當時無人進行直播,亦沒直播工具,認為看不到被告有基礎擔心其個人資料會遭外泄,於是拒絕接納陳朗昇的證供。

裁判官又指,案發時截查警員已道出身份,達到陳朗昇發問目的,但陳朗昇仍繼續詢問,認為他是「肆無忌憚、不合情理地發問」。裁判官更聲稱,考慮到陳朗昇提問過程及態度等,認為他唯一目的是故意阻撓警員執行職務,故裁定他「阻差辦公」罪罪成。

被告陳朗昇42歲,報稱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及網媒Channel C採訪主任。他被控於2022年9月7日在旺角奶路臣街38號麥花臣場館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女警26781。交替控罪則指被告於同日同地阻礙女警26781執行公務。

女警梁敏儀早前供稱,當日早上11時許,她見被告正前往麥花臣場館,上前截查,並叫被告出示身份證。被告反問「點解要搜我?」及「你守邊度?」。她回答搜查原因並再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亦警告被告若拒絕出示,或會構成阻差辦公。不過,被告情緒激動,取出一個銀色卡套揮動。

其他執法人員之後到場,被告逐一問各執法人員「你守邊度?」。被告及後便被拘捕。被告自辯則稱當日到場採訪,並無作出阻礙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當時身份證在銀色卡套內,他正打算出示。

案件編號:WKCC3375/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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