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主席陳朗昇,去年9月在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並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及交替的「阻礙公職人員」罪,陳朗昇不認罪,案件今(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

陳朗昇出庭作供時指,於去年9月7日採訪時遇到便衣女警26781截查,故他詢問對方是否警察、警員編號及截查原因,但女警只三度快速展示相信是委任證的證件,惟沒有任何回應。隨後再有一名軍裝警員介入,陳於是拿出載有其身份證的銀色卡套準備配合,並解釋指便裝警沒有掛牌,無法得知其身份。

陳朗昇續指,一名身穿棗紅色上衣的男子其後向他走近,叫陳合作。陳形容該男子「睇落唔似警察」,遂向其詢問身份,而該男子同樣是快速展示證件,陳指無法看清資料,因此再問男子身份,而該男子在沒施行警誡下,即向其他人稱「拉佢」。辯方指,該名棗紅色衫男子即本案證人,警署警長張清龍。

對於陳朗昇被指案發時大聲說話兼情緒激動,他自辯稱,當時遲到及希望趕快入場直播,而且他和警員身高有距離,兼有配戴口罩,故大聲說話。但陳否認蓄意阻撓警員和有意逃走,因知道不能在警方查身份證時抗拒,只是他的身份證曾在2019年12月26日直播時遭公開,故要小心,問清楚警員資料是希望若有差池可跟進投訴。

陳又提到,過往截查他的警員,在他詢問下均會提供資料,表明屬哪個部門,即使在示威現場,警員都會講明截查原因。辯方提到,2019年陳遭公開身份證資料,涉事警員曾被上級告誡。

陳朗昇:被帶上警車時遭粗暴對待

而控方盤問時,引述陳在獲准保釋後的直播片段,指他在直播中大篇幅交代與警署警長張清龍間的接觸。陳朗昇回應時指,因被帶上警車時遭粗暴對待,故當時對有關情節非常深刻,而他工作職責主要是進行直播,加上他為記協主席,「被捕係大家都關心」。

但控方又質疑,陳於直播中沒詳述被捕原因,以及他與女警之間的對答。陳則稱,被截查並不特別,較深刻記得曾被粗暴對待,而直播中亦沒提及他與軍裝警員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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