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恒大集團創辦人許家印因集資詐騙、職務侵佔等多項罪名,被判處無期徒刑。
中共央視新聞報道,20日上午,廣東省深圳市中級法院對被告單位恒大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恒大集團)、被告單位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大地產)、被告人許家印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其中,對恒大集團數罪併罰,判處罰款88.2億元(人民幣,下同);對恒大地產判處罰款70億元;對許家印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違法所得繼續追繳,不足部份責令退賠。
據指控,許家印是恒大集團的實際控制人,全面負責集團營運活動,管理、控制恒大地產及恒大財富、恒大南昌等多間企業,投資地產、物業、金融等領域。2016年至2021年間,恒大集團、恒大地產及許家印以持續性、大規模財務造假等手段,虛增資產、隱瞞負債,分別實施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重要訊息等犯罪行為;同時,恒大集團及許家印通過行賄等手段取得金融機構控制權,違法套取信貸資金、保險資金歸恒大集團使用,實施了單位行賄、違法發放貸款、違法運用資金等犯罪行為。
中共官方也稱,許家印利用恒大地產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組織財務造假,以分紅名義侵佔公司財產。
法院認定,恒大集團、許家印的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違法發放貸款罪、欺詐發行證券罪、違規披露重要資訊罪、單位行賄罪;許家印的行為還構成違法運用資金罪、職務侵佔罪;恒大地產的行為已構成欺詐發行證券罪。對恒大集團、許家印應數罪併罰。
官媒報道還提及,同日,深圳市中級法院、深圳市南山區法院還宣判了恒大集團相關涉案人員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違法運用資金等案,對甄立濤、柯鵬、許騰鶴、許智健、杜亮、梁棟等56人判處有期徒刑18年至1年10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罰款或沒收財產;對違法所得繼續追繳,不足部份責令退賠。
2021年恒大集團債務爆煲,2023年9月許家印被警方帶走「指定地點接受監視居住」。2025年3月的最高檢報告顯示,恒大系42人已被起訴,但許家印案單獨處理。
今年4月,恒大集團、恒大地產及許家印案在深圳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官方指控許家印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八宗罪,許家印「當庭認罪」。
許家印背後被指涉及一幫中共權貴,如江派曾慶紅、曾慶淮兄弟和賈慶林家族,還包括4月落馬的中央政治局委員馬興瑞。
2002年8月23日,中共恒大集團黨委成立,成為廣州市第一家非公企業黨委,許家印親自出任黨委書記,他將自己和恒大的發家歸功於中共。恒大集團黨委和下設的38個二級黨委、1133個黨支部,管理著12075名黨員。
獨立評論人杜政曾表示,按中共的標準,許家印可謂黨性最強的民營企業家。他摸清了黨的邪性,借勢打造自己的企業帝國。許家印要企業跟黨走,但最後走進了黨的牢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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