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天氣酷熱,勞工處當日在4小時內3度發出工作暑熱警告,被業界批評難以跟從。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回應立法會質詢時稱,「工作暑熱警告」發出後最少會維持一小時,短時間內重發警告不影響每小時實施防暑措施的可行性。
「工作暑熱警告」是基於「香港暑熱指數」而發出。孫玉菡今日表示,「工作暑熱警告」發出後最少會維持一小時,《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內所建議的工作與休息安排亦是以一小時為基礎。他認為警告取消後,技術上確有可能出現因暑熱指數再上升而在短時間內重發警告,但認為這並不會影響警告生效時段內,按每小時需要實施防暑措施的可行性。
他又說,勞工處會小心留意在此新系統下各種出現的情況,並與天文台共同探討進一步改進系統的空間和方法。
至於有業界人士反映,《指引》所載建議與當局在諮詢期間提出的建議有很大出入,孫玉菡稱新指引的主要內容框架經諮詢勞工顧問委員會、3,000多名本港負責職業安全及健康事宜的從業員、約100個相關持份機構,與多個相關政策局及政府部門,勞工處因應所得的意見「適當地」調整部份建議的措施。
「過勞死」列法定申索補償? 孫玉菡:國際上無公認準則
另一方面,政府至今未有就過勞死立法。有議員質詢當局有否計劃訂立包括標準工時在內的措施,並將僱員因操勞過度而猝死,定為可申索僱員補償的職業傷亡事故。
孫玉菡回應,「工作過勞」並非一個醫學診斷,國際勞工組織並沒有就「工作過勞」而導致工作間死亡制訂定義或指引,國際上在這方面亦沒有公認的準則,香港也沒有這方面的定義。
惟根據勞福局提供的數字,在2018至2022年,勞工處接獲涉及僱員在工作期間,非因意外或職業病死亡的個案分別為131宗、138宗、136宗、159宗及160宗。在此724宗死亡個案中,截至今年5月,677宗已完成處理,包括個案經評估認為死於自然疾病、已故僱員家屬放棄追討、已故僱員家屬與僱主達成和解協議、已故僱員家屬已入稟法院向僱主提出申索等,勞工處正跟進餘下的47宗個案。
另外孫稱,在工作期間非因意外而死亡的個案,可由多種原因導致,當中工作期間因心臟及腦血管疾病病發而死亡的個案,佔工作間非因意外死亡個案的大多數。勞工處認為,難以單憑某種職業或工作性質,而籠統推定有關僱員的死亡為工作所致。
孫玉菡稱標準工時立法複雜
至於標準工時立法,孫玉菡稱「複雜及具高度爭議性」,社會各界就任何有關工時的立法建議存在明顯分歧,政府正尋找合適方法,以期制訂工時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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