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沙中綫2018年被揭紅磡站被剪短鋼筋及總承建商擅改圖則等,延至去年中才正式通車。總承建商「禮頓建築」前日在開審前認罪,最終只被判罰款4萬元。對於有質疑政府改以較輕罪名控告禮頓,屋宇署昨日發稿表示,為爭取最大機會成功入罪才修訂控罪,新控罪與之前控罪的嚴重性相若。

被告禮頓建築(亞洲)有限公司,原被控《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40(2A)(a)(ii)「身為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准許或授權在進行工程時加入或使用任何物料,而該等物料並未按照根據建築物條例就該等物料所規定的方式而應用、使用或固定」罪。控方昨申請修改控罪獲批,禮頓終在開審前,承認一項《建築物條例》第40(2A)(b)條「身為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嚴重偏離建築事務監督根據建築物條件批准的圖則所顯示的工程」罪,被判罰款4萬元。

當局指,於檢控過程中,律政司經考慮案情及相關證據後,並為爭取最大機會成功入罪修改控罪,但有關案情及針對的事實基礎並沒有改變。上述兩項罪行的嚴重性相若,最高刑罰亦相同,均為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強調不存在修訂後的控罪較原有控罪為輕的情況。

屋宇署發言人稱,目前與律政司正研究判刑,考慮應否就判決結果上訴。同時,署方將根據《建築物條例》轉介有關個案,予承建商紀律委員會展開紀律處分程序。

政府不點名批潘焯鴻及田北辰言論「居心叵測」

另外,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昨日在一個商台節目形容,罰款4萬元是「匪夷所思」。他表示,聽說政府已經對事件「劃了一條線」,事件已經完結,不會再控告禮頓。他質疑,政府為何不吿紅磡站少了數千條鋼筋。他擔心案件對未來招標帶來不良影響,承建商會降低標價以求「價低者得」,再不按圖則施工節省成本。

當年沙中綫事件吹哨者潘焯鴻亦在同一節目表示,警方在半年前曾向他透露曾嘗試檢控,但資料交給律政司後被打回頭。他認為,案件涉及建築專業,警方調查的難度很高。他也分析,港鐵的上級是路政署,政府可能會擔心檢控令港鐵捲入,從而令政府尷尬。

政府昨日發稿表示,執法部門正在繼續有關刑事調查,現階段不會評論案件。到下午再發稿不點名批評二人言論「全無事實根據,居心叵測」,又稱「任何試圖捏造事實抹黑政府的行為,不會得逞」。

田北辰其後在立法會接受傳訪時,表示「非常之開心」當局會再跟進事件,但對當局嚴詞回應感到詫異,因他只是聽講有意見說政府可能不再跟進,「政府一跳就跳到抹黑、誣衊」,形容自己「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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