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製作節目《7.21誰主真相》時,因曾進行車牌查冊而被控2項虛假陳述罪,在2021年被裁定罪成。蔡玉玲不服上訴至終院,前日獲判勝訴。特首李家超稱裁決反映香港的公正司法制度和法治精神。蔡玉玲今早在一個商台節目回應,不同意李家超的說法,指並非所有被告都能上訴至終院取回公道。

昨日李家超說裁決反映本港司法制度公平公正,蔡玉玲認為李的說法不準確及非反映事實的全部,「我第一下反應是不應該是這樣」,認為政府不應假設所有被告都有時間、精力、魄力和資源,就一宗瑣碎案件上訴至終院去取回公道,不應由被告證明自己無罪,反問「這樣一個運作或操作是否所謂的公平公正呢?」

蔡玉玲指,政府掌握龐大資源,質疑案件中由警方作出拘捕到律政司決定檢控中間,是否都沒有問題。她表示,如果自己敗訴,相信李家超都會說同樣的話,「昨天聽到(李家超的說法)我都覺得有些『哽耳』」。

蔡玉玲車牌查冊案,日前獲終院裁定上訴得直。資料圖片。(宋碧龍/大紀元)
蔡玉玲車牌查冊案,日前獲終院裁定上訴得直。資料圖片。(宋碧龍/大紀元)

應檢視查冊制度以更好協助新聞工作者

李家超昨日發言時提到政府會仔細研究判詞,「改進」車牌查冊的程序和指引,其它部門的查冊亦會按「同樣的精神」去審視。蔡玉玲指出,判詞提到《基本法》保障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若要彰顯這方面的精神,政府應考慮檢視查冊制度以更好協助新聞工作者的工作。她以入境處為例,指出生和婚姻資料在2019年已經不讓傳媒查冊。另外,公司註冊處雖然仍能查冊但不會顯示所有資料,土地註冊處查冊前要作出聲明。

蔡玉玲認為,當局應該釋放一個訊息,即新聞工作者只要合理查冊和使用取得的資料,就不需要擔心自己會誤墮法網。她又指,一個資訊流通的開放社會不應只限於傳媒,而是惠及整個社會,而且目前已有很多法例防止濫用資料,她認為查冊毋須逐次審批,政府應從寬處理。

考慮向律政司索回訟費

至於案件的訟費,蔡玉玲表示正與律師團體研究,向法庭申請向律政司索回訟費。她表示,上訴至終院時,律師團隊曾分析最壞的情況可能是要支付控方訟費,她坦言當時估計不到控方的訟費,可能負擔不起,但她當時覺得「到時候總有方法『搞得掂』」。

被問到整個事件中「最難捱」的時候,她回憶是第一次敗訴的時候,但當時大家都明白社會已經有很大變化,形容是「Surprised, but not surprised」。

蔡玉玲:港台管理層從沒有協助自己

蔡玉玲表示,自己很多朋友都是來自港台,並憶述在事件發生初期,有當時的港台同事特意請假,到法庭表示支持。「當然後期港台的形勢越來越困難。我記得去到第二、三庭,同事是難的。他們若請假出現在鎂光燈下,讓人看見做這樣的事,大家都會有不同的顧慮。」但蔡玉玲表示,感激朋友們在私底下的支持和鼓勵。

蔡玉玲表示,被捕後港台新聞部曾採訪時任廣播處長梁家榮,梁曾表示,涉事的節目《7.21誰主真相》是一個高質素新聞調查和教材。但蔡玉玲說,港台從來沒有以機構身份協助自己,管理層也沒有接觸自己,對此感到傷心。她又說,透過同事的引述,認為部份管理層的言論令她感覺被怪罪,「有些覺得我才是需要承擔錯誤的人」。她表示,自己在港台見證過好的年代,惟目前已經沒有再收聽和收看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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