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47人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今(31日)踏入第60日審訊。控辯雙方繼續就「共謀者原則」法律爭議陳詞,圍繞《港區國安法》實行前的言行能否指證各被告的參與程度。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及李運騰均對控方提出的串謀協議形成日期,提出質疑,陳官要求控方明(6月1日)遞交各被告加入串謀協調的時間,並需整理成列表。案件明續審。
控方早前主張,本案的串謀協議在2020年1月,戴耀廷與區諾軒的飯局上形成。陳官問,如果法庭不同意,控方指稱的下個日期為何,主控周天行回應為3月25日公民黨召開記者會當日,但遭法官李運騰與陳慶偉質疑該記者會與戴耀廷和區諾軒無關,再問下個串謀日期,周回應為6月8日,趙家賢向戴耀廷索取各區協調協議文件最終版。
陳慶偉再問如果法官亦不同意,下個日期為何,周天行回應是被告遞交初選提名表格的日子。李運騰指出,日期會影響指證各被告的證據,並要求控方同時交代早前被控方指為「共謀者」的人士,加入「串謀」的時間,包括前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前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並需整理成列表。
另外,控方在周一(29日)的陳詞時,首次指各被告於《港區國安法》實行前的行為,亦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代表鄭達鴻及梁國雄的大律師黃宇逸反駁,該罪與本案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控罪不同,若早知道,抗辯方向會有所不同。法官李運騰亦問及控方為何現在才提出,控方一度稱,沒有機會提及,又稱不是就「行為失當」提告。法官陳慶偉則指,控方在開案陳詞無提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控方當日又引用1940年代、涉及美國共產黨員的美國上訴法院案例,支持法庭須考慮被告案發前的言行。李運騰問該案判辭有否明確指出,案中的美國共產黨教師前往莫斯科時,已達成任何協議要串謀推翻美國政府,並指有共同興趣結黨研討,與有協議武力推翻政府為兩回事。控方終承認判辭沒有明確表示推翻美國政府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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