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港區國安法》,黎早前獲高院批准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抗辯,律政司反對,三度上訴均敗訴,港府隨即提請人大釋法。黎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院頒令律政司發聲明,指人大的相關釋法內容不會影響法院早前已批准Tim Own代表黎智英抗辯的裁決。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於今年4月28日處理,預計需時1日。

原告為黎智英,被告為律政司。黎在入稟狀要求律政司司長宣布,人大於2022年12月30日就《國安法》第14條及第47條的釋法結果,不會影響法院早前批准黎聘用Tim Owen的裁決。

黎智英另有一項交替申請,要求法院根據《國安法》第47條,就兩項問題向行政長官取得證明書,包括已被批准、承認及註冊為本港執業大律師的Tim Owen,代表黎智英在相關案件抗辯會否涉及國家安全;以及其他不具本地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在相關案件中代表黎智英,會否涉及國家安全問題。

人大常委會在去年12月就《港區國安法》作出解釋,指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可否參與國安法案件,應向行政長官取得證明書,如法院未有向特首取得證明書,則由香港國安委對有關問題作判斷和決定。

翻查資料,黎智英被控違《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暫定今年9月25日開審,預計需時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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