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對夫婦,控告二人分別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文件隱瞞丈夫利益衝突,致使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批准他為一個由其擔任副主席的機構教授急救課程,以及企圖詐騙導師酬金。兩人今日(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還柙候判。

被告黎信興,65歲,承認6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其妻周好月,66歲,則承認兩項企圖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裁判官劉淑嫻將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柙懲教署看管。

案情指,案發時黎信興及周好月同為聖約翰兼職導師。聖約翰如接獲外間團體申請,會安排其導師在申請機構指定的場地教授急救課程。導師每授課一小時可收取酬金80元。課程完結後,有關導師須向聖約翰提交學員出席紀錄。申請機構亦可要求由指定導師任教,但為避免利益衝突,聖約翰不會批准申請機構負責人同時擔任課程導師。

聖約翰於2021年4月收到世界應急聯合會(聯合會)7份申請表,要求聖約翰於同年4月至5月為聯合會在旺角一幢商業大廈舉辦7個急救訓練課程。聯合會並要求由黎信興及周好月擔任課程導師,聖約翰其後批准有關申請。

聖約翰於同年5月收到由黎信興及周好月所簽署,有關該7個課程的學員出席紀錄,聲稱所有學員均在該7份申請表上所列的日期及場地出席有關課程。

案情指出,在該7份申請表上所列的場地從沒有舉辦急救訓練課程,而7個訓練課程並沒有在相關日子舉行。此外,申請表上的課程申請者聯絡人亦從沒有向聖約翰申請任何急救課程。

廉署調查發現,黎信興案發時為聯合會副主席。他擬備及提交該7份載有虛假資料的申請表給聖約翰,以隱瞞其利益衝突,因他知道若聖約翰得悉他在聯合會的角色,不會批准聯合會的申請及安排他教授有關課程。雖然周好月並非課程的導師,她亦在黎信興要求下,簽署學員出席紀錄以詐騙聖約翰導師酬金。

有關課程涉及導師酬金共約12,000元。聖約翰發現事件後,沒有支付相關酬金,並安排其他導師教授有關課程,其學員急救資格沒受事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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