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維權人士鄭志鵬於上月25日被轄區警察在住家附近帶走,當時他正準備搭車前往廣州會友。後警方以「擾亂單位秩序」的罪名將其行政拘留7天,於5月3日晚獲釋。
據鄭志鵬的女朋友林小姐說,「鄭志鵬被帶到派出所後,警察問他都與外界甚麼人接觸。後來問不出東西來,就說他在國家網站上投訴他們(派出所)的領導,因此拘留他。」
5月3日傍晚,鄭志鵬還沒回家,他家附近已經安排了很多監控的人,焦急等待兒子歸來的鄭父打過二次電話給派出所,詢問何時放鄭志鵬,警察的回答是:「會儘快。」
林小姐說,「昨天傍晚時分,我打電話給鄭志鵬的父親問鄭志鵬回家了沒?他說還沒回來,家裏附近圍了很多人,可能怕他回來又走掉。」
當天晚上10時許,鄭志鵬才由警車送他到離他家不遠處讓他下車。
4日,記者撥打鄭志鵬兩部手機,都無法接通。
林小姐說,「鄭志鵬被捕當天他就把手機丟棄河中,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此前,記者撥打廣東省惠陽區良井派出所核實鄭志鵬下落時,接線警察說,「鄭志鵬在我們單位,有案件要調查,有甚麼事會通知家屬。」
林小姐表示,「在派出所,警察問他都與外界甚麼人接觸,後來問不出東西來,就說他在國家網站上投訴他們的領導,而拘留他。」
「去年他在北京幾個月,因為網上有網民關注他的聲音,後來他因此多次被公安機關調查,『二十大』前,地方甚至想找個藉口刑事拘留他,判他刑。他母親絕症晚期了,依然和他一樣在高壓下苦苦煎熬著……」她說。
綁架事件經過
4月25日是鄭志鵬和女朋友林小姐的共同生日,鄭志鵬準備到廣州與女朋友見面慶生。當天下午3:30他叫好了車,在住家附近等車時被蹲守的警察給帶走了。
當下他立即告訴女朋友,他被轄區派出所警察攔截,警察說要送他去廣州,讓他把車退了,然後就聯繫不上了。等到傍晚6時許,仍不見鄭志鵬到來,林小姐於是打電話給負責鄭志鵬案的國保大隊隊長沈忠民,沈忠民每次都告訴她,「鄭志鵬人在家,沒事的,他手機壞了才沒打電話給你。」
直到27日,林小姐打電話給鄭志鵬所屬轄區良井派出所才證實他是被警方帶走。
鄭志鵬被警方扣留超過48小時,於4月28日下午才給家屬送達拘留通知書。
鄭志鵬,廣東省惠陽區良井鎮北聯村人。2008年,因一場車禍造成骨盆受傷,未獲公正賠償,他堅持維權,並曝光醫療方面的黑幕。此後,他經歷了無數次被關押、判刑、抄家、軟禁,遭受手腳被綁鐵鏈酷刑。
維權十餘年來,鄭志鵬被地方政府列為重點監控對像,住處外有人全天監守,錄像頭365天全方位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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