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9年襲警罪成而被判監4個半月,上月刑滿即被遞解出境的美籍律師Samuel Phillip Bickett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Bickett今日(25日)於Twitter表示,上星期五(22日)已向香港終審法院提交上訴文件。他指,若法院審理此案,將是終審法院第一次直接處理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有關警察濫用職權的聆訊。

Bickett同時為案件眾籌,他指上訴費用是70萬港元(約8.9萬美元),呼籲支持者可以捐款。

他在聲明說,或有人好奇為何他已服刑、被當局驅逐出境,和香港司法系統已一團糟的情況下,仍要上訴。他解釋,作為一名律師和法治倡議者,已決定了要用盡一切方法去追究那些對他不公的人,並要他們負上責任,上訴就是當中的下一步。

聲明坦言,雖不能對上訴感樂觀,「但我永不會停止為正義而戰——為自己和所有權利被港府濫用的人。」

其上訴文件指,申請人質疑原審及高等法院法官未有考慮案發時,休班警員於無展示委任證前因後果下,從被告角度而言,可能是真誠地自我防衛。

另外,上訴方亦認為,下級法院錯誤理解自衛的法律觀點,認為案例顯示並非要到被打前一刻才能自衛,自衛亦可以是防止被告真誠地認為即將出現的襲擊。

申請法律團隊在文件中質疑,原審及高院法官均無從被告角度考慮自衛的合理性,反而過份集中處理休班警俞樹生的動機,根據有關自衛的案例,法庭必須考慮被告真實想法,尤其是剎那間的考慮。

上訴方質疑,原審法官未有考慮當時手持伸縮警棍的警員俞樹生曾否認自己為警員,而於事前採取具侵略性的態度。加上案情亦顯示俞與被告發生衝突前,曾與途人發生肢體糾纏,故不能排除被告需在俞再攻擊之前,從俞手中拿走伸縮警棍。

Bickett於之前的審訊均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作代表,現在則改為資深大律師陳政龍,他被控於2019年12月在港鐵銅鑼灣站,襲擊休班警員俞樹生及搶警棍。高院法官杜麗冰早前質疑,若被告害怕警棍大可即時離開,駁回他自衛的抗辯理由並撤銷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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