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中共福建省委前常委、前副省長張志南「受賄、濫用職權」案一審公開宣判, 張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款人民幣300萬元。

江西南昌中級法院通報說,1996年至2019年,張志南先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經營、用地審批及銀行貸款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在此期間,張志南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3432萬餘元(人民幣,下同)。2007年至2017年,張志南在其負責審批的相關項目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財政資金損失,共計人民幣1.48億餘元。法院認為,張志南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鑒於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檢舉揭發他人,對其從輕處罰。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61歲的張志南是福建龍岩人,曾任福建三明市副市長、省政府副秘書長、省發改委主任。2008年1月任福建省副省長,2011年11月躋身省委常委。

張志南於2020年4月12日被查,同年9月底被「雙開」。中紀委曾在通報中批張志南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間敷衍應付、搞形式主義;對抗審查,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為家人、親屬在工作調動、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

張志南是中共十八大以來的福建「第三虎」。福建省前副省長徐鋼於2015年3月落馬,被判刑13年;福建省省長蘇樹林於2015年10月落馬,被判刑16年。

張志南曾是蘇樹林的副手。蘇樹林被認為是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石油幫」成員,曾任中石油副總經理、中石化總經理等職。

張志南與周永康和蘇樹林等人都曾因為參與迫害法輪功被明慧網點名。

據明慧網報道,2008年8月到2011年11月,時任福建副省長的張志南,兼任省政法委副書記,而政法委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主管單位。

報道指,據不完全統計,1999年7月─2022年3月,至少有4763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福建省有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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