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昨日(16日)落案起訴一間非政府機構(NGO)的一名董事及一名經理,控告他們涉嫌作虛假陳述,詐騙教育局向該非政府機構撥款共逾1,000萬元。兩名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明日(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件涉及教育局批准推行的「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區本計劃」,兩名被告涉嫌誇大涉案課後活動導師的時薪。
二人同被控三項罪名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二人。被告為51歲的校聯支援協會有限公司董事何顯華,及31歲的校聯經理文海欣。二人同被控3項罪名,即兩項串謀詐騙,違反普通法;及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4條及第159A條。
何顯華妻子是扶苗關注協會有限公司(扶苗關注協會)的董事。其中兩項控罪指,何顯華、文海欣二人涉嫌一同串謀何顯華妻子及兩名校聯支援協會職員詐騙教育局,向該局訛稱獲聘於該計劃轄下72個項目任教課後學術活動的兼職導師,在上述兩個學年與校聯支援協會或扶苗關注協會訂立合約。
餘下一項控罪指,二人涉嫌一同串謀何顯華妻子,知道或相信相關文書為虛假文書而使用該等文書的副本,意圖誘使教育局接受它們為真文書的副本,並因接受它們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教育局不利。
廉署調查發現,教育局分別向校聯支援協會及扶苗關注協會撥款約650萬元及380萬元,以推行上述72個項目。兩名被告涉嫌向教育局訛稱該等兼職導師的時薪均為165元或195元,但他們實際收取的時薪為60元至150元。據報有人向教育局出示上述虛假文書作為導師支薪紀錄。
校聯支援協會及扶苗關注協會均為非政府機構,獲教育局批准推行「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區本計劃」,該計劃旨在透過舉辦中小學課後活動,教育局於2015/16及2016/17學年,向校聯支援協會及扶苗關注協會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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