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及一項「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她今日(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第4次拒絕鄒幸彤保釋申請,同時駁回撤銷傳媒報道限制的申請。鄒幸彤將於10月8日進行保釋覆核。

鄒幸彤今日身穿帶有米奇老鼠圖案的白色上衣出庭為自己陳詞。她透過自己Facebook表示,今早出庭時,懲教處以「保安理由」,要求鄒幸彤不準穿自己衣服出庭,並遞了一件「白色米奇老鼠Tee」給她。

鄒幸彤形容這是「沒有選擇的餘地」,她立即就此提出投訴,「但看來也不會有什麼好下文」。她質疑,自己的兩件支聯會出品的上衣,一件是黑色的、支聯會今年的主題上衣,及另一件白色的寫有「人民不會忘記」的上衣,「到底是有多危險」,令「懲教可以任意剝奪一個還押者穿着自己衣服的權利」。她又說:「支記(支聯會)還未被定罪,衣服就成為違禁品了……」

鄒幸彤表示,「會留意到衣服這種細節,還這麼盡力地千方百計堵截任何政治信息的傳播,已經不僅是『平庸之惡』了」。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活動聯合會」(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央政權機關。

鄒幸彤、鄧岳君、梁錦威、陳多偉、徐漢光,被控於2021年9月8日,作為支聯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港區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附表5第3(1)(b)條送達的通知,而沒有遵從該通知的規定。

案件編號:WKCC3632/2021、WKCC3633/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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