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時,有個官吏名字叫錢若水,他一身正氣,兩袖清風。雖名不見經傳,卻敢於仗義執言,澄清是非,平反了不少冤假錯案,為百姓所稱道。
錢若水年輕時,曾在陝西同州衙內,當推官,執掌勘問刑獄的工作。一次,有個富戶,丟失了一個丫環,久尋未果。丫環的父母,告到了州衙。知州便委派一名錄事參軍,審理此案。這個錄事參軍,官雖然不大,卻是個貪贓枉法之徒。在受理此案時,竟伸手向被告索取賄賂。不料,被告沒有給,他就誣陷被告殺死了丫環,把屍體丟入河裏,讓水沖走了。還對被告嚴刑拷打,百般折磨,使之屈打成招,草草結了案,案卷上報知州了事。
知州派員複審,被告懾於嚴刑,不敢翻供。這樣,州衙裏絕大多數官吏,都認為此案無可非議,可以結案了。
可是,錢若水審閱這個案件時,卻產生了懷疑,要求重新審理。這下惹火了那個錄事參軍。他惱羞成怒,當眾誣衊錢若水,受了被告賄賂,有意替罪犯辯護。錢若水受到猛烈的反擊和侮辱。他沒有因為受辱而退卻半步,他義正辭嚴地指出:「人命關天,萬萬不可草率行事,應該再作審證。沒有取得真憑實據,怎能結案?」知州覺得錢若水的意見有道理,就令他進行複查,弄個水落石出。
錢若水滿懷信心,受理此案,可是十多天過去了,案情卻毫無進展。州衙中,議論紛紛,冷言冷語者有之,諷刺挖苦者有之,造謠中傷者有之。連知州,也產生了懷疑。錢若水卻不顧眾人的非議與指責,承受著巨大的壓力,毅然早出晚歸,明察暗訪。
不久,錢若水終於查明了事實真相,稟報知州:「那個『失蹤、死掉』的丫環,找到了!」知州驚問:「她在哪裏?」錢若水叫人把丫環帶到州衙,知州喚來了丫環的父母相認。頓時,親人相見,抱頭痛哭。謠言不攻自破。
那個錄事參軍,受到了應得的懲罰,被告也釋放出獄了。
為了感謝錢若水的再生之恩,那個富戶,備下豐厚的財禮,來到錢若水家拜訪。錢若水拒不受禮。富戶不肯回去,相持了好一陣子,錢若水還是一分一文都沒有要。
錢若水因為政績突出,後來做了大官。當時北疆守將李繼隆,與掌管軍隊錢糧的後方官員盧之翰有矛盾。一天,李繼隆給盧之翰發來文書:「八月要出兵打仗,望迅速籌集糧草。」沒過幾天,李繼隆又來信說:「八月出兵不吉利,改到十月。」不久,李繼隆又來函:「敵軍將要犯境,戰爭即起,立即交送糧草。」由於李繼隆發來的軍事文書,幾經變化,弄得盧之翰無所適從。眼下,糧草一時難以備齊。李繼隆乘機給宋太宗寫奏章,告盧之翰有意不發糧草,貽誤了戰機。宋太宗看了奏章,大發雷霆,立即令人去殺盧之翰。文武百官,見宋太宗滿面怒容,雖然無法確認事實真相,卻無人敢吭一聲。
眼看盧之翰性命難保,錢若水不顧皇帝盛怒,甘冒殺頭之險(包庇貽誤戰機的罪犯,是要殺頭的),挺身而出,上前奏道:「這件事,真偽還不清楚,不能只聽一面之詞,就殺大臣。請皇上把事情查清楚之後,再殺盧之翰不遲。」錢若水的話,提醒了宋太宗,當即撤銷了命令,怒氣稍息。
後經查證,李繼隆純屬誣陷,被撤了職。事後,盧之翰備下了一份厚禮,親自登門拜謝,卻被錢若水拒之門外。
人命關天,持正受嫌;平冤救命,不受恩感!錢若水的事蹟,光耀史冊,受到百姓的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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