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孟晚舟引渡案最後一輪聽證會在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開庭,此輪聆訊備受國際關注,當日法庭內座無虛席。

在未來的兩周半時間內,檢方律師與孟晚舟律師團將進行最後的陳述和辯論。辯方再度向法官福爾摩斯(Heather Holmes)提交暫停引渡訴訟的申請。周三,辯方律師達克特(Mona Duckett)在法庭上聲稱美國濫用司法程序,因此卑詩法院應批准暫停訴訟程序。

達克特認為,美國在引渡請求中向加拿大披露的孟晚舟案的內容是「有選擇性的」,違反了美加簽署引渡條約時應遵循的「誠信」原則。她的論點聚焦於美國提供給加國的「案件紀錄(ROC)」上。辯方聲稱該案件紀錄未能向法庭提供有關孟晚舟在香港滙豐銀行做演示時的完整文件,從而誤導加拿大及其司法系統。為此,孟晚舟律師團日前曾申請將相關文件作為最後辯論中的新證據,但於7月9日被主審法官駁回。

福爾摩斯法官在裁決書中解釋了駁回的原因:辯方提供的滙豐銀行文件不足以證明美國的案件紀錄是明顯錯誤的。「這些文件無法直接質疑案件紀錄中的證據,從而影響引渡聽證會上的裁決問題。」法官認為辯方提及的事實和結論「只是根據文件來推論,而這些推論並不是文件所支持的唯一合理推論」。

檢方律師預計將在本月晚些時候的辯論中對辯方所謂「濫用程序」的指控作出答覆。根據檢方獲得的證據,紐約東區聯邦檢察官對華為及孟晚舟提起13項控訴,其中孟晚舟被控4項欺詐罪行。指控包括:華為、香港星通和孟晚舟涉嫌串謀欺騙滙豐銀行,對華為與香港星通的關係進行虛假陳述。據起訴書,華為實際上擁有香港星通的所有權及經營權。2012年底或2013年初,香港星通違反美國制裁令,向伊朗出售美國製商品。

檢察官還認證了「案件紀錄」的補充文件,其中詳細說明了對孟晚舟的指控。

孟晚舟2018年12月1日在溫哥華機場被捕後,中共施壓加拿大政府,並報復性地抓捕了兩名在中國大陸的加拿大人,加中關係持續惡化。該兩名加拿大人已被閉門審判,至今沒有宣布任何判決結果。

最後一輪聆訊定於8月20日結束,法官將於秋季作出是否引渡的最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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