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千元電子消費券明日(8月1日)開始首輪派發。使用八達通領取消費券的市民,需要拍卡領取,並要在消費券發放日起的3個月內領取消費券。而通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領取者,消費券會直接存入帳戶,不需另外領取。

八達通有限公司營業及市務總監李玉兒表示,使用八達通卡登記消費券的市民,可以透過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港鐵站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領取站,及過千間7-Eleven、OK便利店和惠康超市所有分店拍卡領取。公司也會安排人手在港鐵站協助市民領取消費券。

有關消費券的使用時限,政府早前公佈,對於八達通來說,消費券會以儲值額形式存入有關八達通卡內,因此沒有使用時限,但是如果在獲發第一期消費券起的7個月內「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少於4,000元,將不會獲發放第三期的1,000元消費券。

至於使用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領取消費券,第一期發放的2,000元消費券有效期為5個月,第二次發放的3,000元消費券有效期3個月。

消費券只可以用於本地商店,不可以用於海外網購平台。消費券亦不適用於政府收費、水、電、煤氣、醫管局、房委會、房協收費、大中小學收費、購買金融產品、保險及捐款等。同時,消費券也不能用於個人對個人支付、不能兌換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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