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打壓記者查冊後,又擬分階段限制公眾查閱公司註冊資料,包括不提供董事的個人住址和完整身份證號碼。公司註冊處前處長鍾悟思(Gordon Jones)昨日在《明報》撰文,批評新建議未有公眾諮詢就直接提交立法會,又認為如果落實該建議,會損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問責、全面披露和透明的核心原則,影響香港這個國際金融中心的形象及聲譽。

鍾悟思指,港府曾於2013年提出有類似的議題,唯於公眾諮詢期間,許多專業和商業團體強烈反對,他當年亦有在報章撰文反對提案,最終相關議題被擱置。

鍾悟思表示,政府限制公眾查閱公司董事資料,不利於香港商業發展的核心原則「有限責任」原則(principle of limited liability),該制度雖然可保護公司董事不會因公司倒閉而破產,但前提是容許查冊、披露公司董事的關鍵資料,特別是他們的身份以及如何聯繫他們,以保障債權人、投資者和與公司有交易的所有公眾的利益。他認為,董事放棄一定程度的個人私隱,在所難免。

對於政府建議僅允許「指明人士」查閱董事的完整身份證號碼和住址,例如清算人和公職人員。鍾悟思指,這將阻礙大批需要對董事進行定期調查的專業人士工作,包括會計師、律師、公司秘書事務所及房地產經理人等。如果進行盡職調查的能力受到限制,企業舞弊行為(包括腐敗、欺詐和洗錢)的潛在機率將增加。新聞界可以不受阻礙地自由查冊,是香港透明度和公民自由的重要基石。

鍾悟思指,香港並沒有條例要求私人公司(非上市公司)作為公司董事需提交經審計的賬目,故這些公司的經營就非常不透明,如果允許公司董事隱藏其居住地址和身份證資料,問題將變本加厲。現時香港有139萬間公司,其中98.6%是私人公司,其中很多都有公司董事。他認為,不透明的公司將為貪腐、欺詐、洗錢、資助恐怖份子武器等違法行為提供完美渠道。

鍾悟思強調,新規定將削弱作為香港商業活動核心的問責、全面披露和透明性的原則,並損害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促請政府重新考慮是否推行這些具潛在危害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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