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於去年4月,涉嫌違犯限聚令,以及酒吧禁令而被發出告票。案件昨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考慮控辯雙方陳詞後,裁定各名被告表證成立。

3名被告分別為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及酒吧「HANDS」負責人陳偉才。各被告疑於2020年4月2日至3日,在涉案酒吧裏參與逾30人的聚集,3人分別被票控違反限聚令及酒吧禁令。

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表示,當日於酒吧的聚會是因應酒吧強制停業而召開會議商討酒吧禁酒令,並指該性質屬於私人會議。邀請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參加,是因為對方具有政治及法律背景,有助該次會議的議程。

林瑞華續指,當時酒吧「HANDS」已「落半閘」以及寫上「Private」告示在酒吧的門前,而會議亦有專員為訪客量度體溫及提供潔手液,並於參與者到達後開始解釋禁酒吧令,及商討應對禁酒令的措施。

對於控方質疑為何不以網上的形式舉行會議,林瑞華回應並非每個人亦有時間參加網絡形式的會議,並直指「可能你唔了解我哋嘅工作環境」。

另外,辯方大律師陳仁杰指酒吧負責人陳偉才由於錄口供前負責的警員未有作出警誡,因此陳偉才的口供為不正當取得。控方反駁當時陳偉才曾行使緘默權,及主動要求聯絡律師,因此認為對方已知悉他的法律權利。最終裁判官裁定陳偉才的口供屬於自願的,可被採納成為呈堂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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