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對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案件進行判決,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等9人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判處8個月到18個月不等的監禁。
其中李柱銘判監禁11個月,緩刑2年。黎智英及李卓人判監1年,梁國雄判監1年半、何秀蘭入獄8個月,區諾軒判刑10個月。吳靄儀及何俊仁入獄1年,但准緩刑兩年。梁耀忠判8個月,緩刑1年。
李卓人被押走之前,與梁耀忠擁抱告別,並高舉雙手告別旁聽人士,之後向旁聽席鞠躬,舉起拳頭,之後走出法庭。旁聽市民高呼:「撐到底」、「加油」。
梁國雄(長毛)則在離開前高呼「釋放政治犯」。
前年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9名民主派人士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4月1日裁定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李柱銘7人罪名成立,梁耀忠、區諾軒在早前已經認罪。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在4月16日聽取黎智英等7人求情,並對梁耀忠、區諾軒宣判。
法官指本案需要具阻嚇性,保護公眾等元素的判刑,因此個人良好的背景不會給予太大比重。
2019年8月18日,民間人權陣線(簡稱「民陣」)發起維園集會,據民陣統計有170萬人參加。民陣原本向警方申請由維園遊行至中環,但是警方只是批准維園集會,反對遊行。民陣宣佈,由於參與集會人數眾多,當日集會將以「流水式」進行。警方並沒有阻止遊行隊伍走出維園。上百萬民眾冒雨遊行前往中環,在當晚12時和平散去。
2020年4月18日,李柱銘等9人被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拘捕。案件在今年2月16日開審。其中兩名被告梁耀忠、區諾軒分別承認一項及兩項控罪。其餘7名被告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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