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德州聯邦共和黨眾議員、律師路易‧戈默特(Louie Gohmert)周五(1月日)最新回應訴副總統邁克‧彭斯(Mike Pence)案,要求法院裁決有權力推翻6日的選舉人團點票,決定總統選舉結果。

2020年12月28日,戈默特在德州東區法院對副總統彭斯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賦予彭斯「專屬權力」在決定計入哪些選舉人團票,同時要求推翻1887年《選舉計數法》第15條,授認為其違憲。

但代表彭斯的司法部律師周四(2020年12月31日)提交非當事人意見書,認為,副總統彭斯不適合作為訴訟的被告方;戈默特應對國會提起訴訟,而不是對彭斯辦公室提起訴訟。

於是,戈默特周五再次提交新的當事人回應。「根據憲法,(副總統)有權按照他認為的合適方式主持程序。他可以計算由州行政部門認證的選舉人票,也可以傾向於由正式合格選舉人推出的競爭票(替代票),」戈默特的律師在簡報中寫道。「(副總統)他可以無視來自某個州的所有選舉人票。這是憲法賦予他的權力。」

憲法第12條修正案「明確委託」副總統在1月6日的國會聯席會議期間「有權決定計算哪些選舉人的選票」。

「通過重申憲法規定的決定總統選舉的先決條件和程序,並給予所要求的救濟,法院可以為冷靜和永久地解決任何和所有反對意見聽取意見,並幫助平坦地走向可信賴以及和平地結束總統選舉進程之路,」戈默特發出的簡報中寫道。

訴訟將挑戰1887年《選舉計數法》中某一項條款的合憲性,該條款指示,國會如何就反對選舉人票進行投票。訴訟認為,上述條款推翻了憲法《第12修正案》,因為修正案指示,眾議院由各州代表人團投票,而不是通過單個國會成員投票。

「大多數人都知道,如果沒有(總統候選)人達到270票,或者沒有人達到多數被選出的選舉人團票的界定,那麼它就會進入眾議院程序,但眾議院是應按州投票的,」愛國者學院的創始人里克·格林(Rick Green)告訴《大紀元》。

參議員喬什·霍利(Josh Hawley)和約40名共和黨眾議員代表計劃在1月6日的國會聯席會議期間對關鍵州的選舉人票提出反對意見,引發每個爭議州分別兩小時的辯論。

兩院議員撤回到各自議院並針對反對意見進行辯論和表決。如果反對意見最終獲得兩院多數票,則成立,被挑戰州的選舉人團票將作廢。

根據憲法和法律,副總統主持1月6日的國會聯席會議,但對有爭議的選舉人團票有決策權的仍是國會兩院的多數派。

12月14日,由各州州政府推選的選舉人團票中,民主黨總統候選人祖拜登(Joe Biden)獲得306張,現任總統特朗普獲得232張。

同一日,已有七個州的共和黨人投出「替代票」,這七個州可能會在2021年1月6日的國會聯席會議上被挑戰,對應的選舉人團票數分別是:威斯康辛州(10張)、密歇根州(16張)、佐治亞州(16張)、賓夕凡尼亞州(20張)、亞利桑那州(11張)、新墨西哥州(5張)和內華達州(6張),共計84張。

因為11月3日大選中出現多處選舉違規行為,特朗普競選團隊已在多州提起訴訟。特朗普團隊過去的多起訴訟被地方法官以及最高法院大法官駁回,沒有獲得提交證據或證詞的機會。

剛卸任的司法部長威廉‧巴爾(William Barr)稱,沒有看到足以推翻選舉結果的舞弊證據。主流媒體沒有對選舉舞弊進行過調查或追蹤報道,社交媒體也對特朗普競選團隊以及特朗普本人的推文——凡涉及選舉舞弊或勝選內容——均標注為有爭議或拜登已當選。

國會出來挑戰1月6日的共和黨眾議員面臨雙重壓力,一方面是民主黨人稱他們為「叛徒」,另一方面是共和黨黨內大佬公開阻止他們出來挑戰選舉人團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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