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懲教署生產的過濾口罩(CSI口罩),主要由物流署分發給各政策局及部門(下稱:用家部門)使用。本港年初口罩短缺時,有傳媒報道市面有CSI口罩出售,亦有市民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懷疑有人濫用CSI口罩,公署決定展開主動調查。報告指,各個政府部門的口罩分發機制寬鬆等原因,令過期口罩流出市面被濫用。

申訴專員公署除了向懲教署和物流署展開主動調查,亦抽取了5個用家部門,包括食物環境衛生署、香港海關、政府統計處、選舉事務處和機電工程署作查詢對象。公署檢視懲教署採購口罩原材料、生產以至付運口罩的整個流程後認為,懲教署整套機制大致完善。就保管、付運、點存,以及銷毀不合格口罩4個項關鍵程序已制訂合適的保護措施,由採購至分發CSI口罩的整體安排亦未見漏洞。

但是個別部門於疫情發生前的口罩分發機制寬鬆,有部門會把大部份口罩分發給職員並保留少量備用;有些則會把部份口罩放在工作間,供職員取用;亦有部門僅應職員要求才提供口罩,所有部門均不會要求職員簽收口罩。公署指,雖然將口罩先行分發給職員,相較於上述另外兩種做法,所產生的行政成本較低,唯職員有可能因此獲取超過其實際所需的數量,或增加將口罩轉贈或轉售他人的風險。

海關早前在調查一宗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個案期間,揭發涉事藥房東主出售CSI口罩外,亦發現兩個分別印上「製造日期09 OCT 2014」及「製造日期21 NOV 2014」的CSI口罩舊款綠色包裝盒。公署認為,個案揭示了在市面上出售的CSI口罩有可能是過期應予丟棄的CSI口罩,故檢視了7個部門處理過期口罩(包括CSI口罩)的程序。有部門會安排職員將過期口罩及其包裝盒剪破,然後放入垃圾膠袋內封好才丟掉。有部門於疫情初期,在口罩供應極為短缺的情況下,保留了狀況良好的過期口罩作最後應急之用,並將部份過期口罩分發給職員作緊急備用。

公署認為,從海關代號「守護者」行動的數據上來看,某程度上反映本港並未有CSI口罩大規模或有系統地流出市面的情況,海關查獲的亦可能僅為過期應予丟棄的CSI口罩。至於為何有零星的CSI口罩在市面出售,公署指在缺乏具體和直接證據的情況下,無從確定原因。

以往非政府組織(NGO)只須向懲教署提供一些基本資料,便可訂購口罩,但懲教署並未有規限NGO如何使用口罩,包括轉售或作私人用途。公署指懲教署於11月27日告知,已決定日後不向非政府組織出售CSI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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