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周三),美國司法部與聯邦調查局(FBI)公開指控8人代表中共政府,在美國境內參與追捕海外逃犯的「獵狐行動」,涉嫌以威脅、騷擾、監視和恐嚇等方式要求被害人返回中國,其中5人已遭逮捕,另3名嫌疑人或已返回中國。

南加法律工作者鄭存柱表示這次美國政府高調起訴中共「特工」,是因為他們已嚴重侵犯美國政府主權,同時違背美國憲法。鄭存柱說,就算是美國警方執法,也需要有搜查令、逮捕令,但從司法部的起訴書中可知,這些中共的代理人完全是以打擊罪犯的名義,在美國境內「非法」執行任務。

鄭存柱表示,所有在美國的公民都受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保護,此法旨在禁止無理搜查和扣押,並要求發出搜查和扣押令的需有相當理由的支持。中共派了一些人到美國,在沒有相關審判程序下就逮捕公民,甚至是恐嚇威脅,要求對方回國或自殺,其行徑與黑社會的流氓行為無異;中、美雙方的確有共同合作遣返罪犯的前例,但這八名特工並未與美國警方聯繫,獨立在美國活動,是外國公權力的介入,明顯侵犯了美國政府主權。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在29日(周四)的例行記者會上敦促美國「立即糾正錯誤」、「不要淪為犯罪份子的避罪天堂」;中共官媒《環球時報》主編胡錫進也在社交媒體上聲稱,美國政府「庇護」中國外逃經濟罪犯,因為這些人會將錢留在美國,或在美國消費,美國打擊中國的反腐行動。

鄭存柱認為中共政府的輿論是刻意混淆案件的實質,美國並不歡迎白領犯罪、洗錢行為,只是要有公開、公平審理,美國都會提供援助,中、美雙方的歧異是在於美國是法治的國家,所有的逮捕活動都需要符合法律程序。

據鄭存柱所知,美國政府也有協助中方遣返罪犯的案例。在嫌疑人違反了美國與中國法律的情況下,中方提供相關證據給美國相關執法部門,美方確立後,就會協助抓捕這些犯罪嫌疑人。

犯人在美被逮捕後,需先在美國進行審判,服完罪刑後在遞解回中國。但這些案件都有談判空間,若該罪犯願意遞解回中國,可以選擇直接回中國接受審判,不用在美國服刑。鄭存柱表示,雙方有國家與國家之間的互助條約,中方可以使用合法的手段,使嫌疑人透過認罪協議遣返回國,而不是採用單方面、非法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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