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名香港市民,因去年(2019年)11月18日在尖東科學館廣場,抗爭聲援理工大學,日前被警方控非法集結罪。一名女子由於涉藏一支「雷射筆」,被加控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

據《明報》報道,警方於9月2日的記者會上講解案情,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高級警司何振東稱:「在去年11月18日聲援(理大)的拘捕行動中共拘捕了135人, 有129人拒絕保釋,只有6人接受擔保。」。

警方在經過9個多月的搜證及調查後,於周三(2日)早上重新拘捕25名「踢保」的人,另加上2名之前被警方擔保的人士,共27人,被控告一項「非法集結」罪。當中1人為教師,15人為學生,2人未成年,還有文員、侍應等,一共20男8女(16至37歲) 。其中一名女子更因藏有雷射筆而被加控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下周三(9 月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再轉至區域法院審訊。

警方稱,「還有部份未被拘捕的人士,不排除他們已潛逃外地。但警方會採取行動,將涉案人士緝拿歸案。」

何振東形容理大事件是「香港史上最大」事件,造成大面積破壞及大量人員受傷,稱案中涉及非常大量的調查、做了9個多月的蒐證及舉證工作,更形容抗爭者是「無差別嚴重傷人行為」。

「蘋果網」則插入動漫以「這麼大的殺傷力」來形容那支「雷射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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