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於2019年11月被取消區議會參選資格,今日(8月7日)前往高院進行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聆訊。黃之鋒對於今次的司法覆核希望法庭著重處理「選舉主任行使權力的合法性及適當性」,對於選舉主任日趨膨脹的權力,黃之鋒懷疑他們是「權握政治審查及濫權」,黃之鋒希望選舉主任就「是否擁有外國國籍或持有外國護照」問題予以答覆。
黃之鋒是當時唯一一個被取消參選資格的民主派參選人。他表示,選舉主任的權力日趨膨脹,「權握政治審查及濫權的嫌疑」,黃之鋒早前已經透過大律師及其律師團隊進行司法覆核申請,「但是法庭拖延狀況非常嚴重,在2019年10月我被取消參選資格。」
黃之鋒表示,諷刺的是「我卻在2020年再次被取消參選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作為申請人黃之鋒表示,行政機關運用權力時需要受法律監督,「如果有人挑戰選舉主任就提名資格的決定,例如認為選舉主任錯誤理解法律,法庭是有管轄權,去檢視決定。」
黃之鋒表示,這個上訴申請會在半日時間處理完畢,「如果今日這個申請都不批准的話,意味著司法覆核不能夠展開。」
黃之鋒表示,如果司法覆核可以展開的話,他呼籲,「對於其中龐大的開支需要求助香港市民給予支持。」
但是無論如何,黃之鋒表示,今次入稟司法覆核的原因在於釐清選舉主任的權力不斷擴大,黃之鋒強調:「根本上(選舉主任)只是在進行一項政治任務,尤其是區議會選舉連宣誓的程序都沒有的情況下,根本上他對於候選人的要求或對於當選人對《基本法》的擁護的程度必然沒有立法會的要求那麼高,尤其是本來區議會選舉是允許參選人擁有外國國籍的香港居民參選,但無論如何,政府在大規模取消參選人資格之後,這一個司法覆核能夠釐清各方面的法律觀點。」
黃之鋒也已於昨日去信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表明如果在2019年至2020年任何的選舉主任擁有外國國籍或者他們的家屬持有外國護照,其實是一個極不妥當的做法,因為很明顯是一個其身不正的做法。」
「試問如果選舉主任手持外國國籍,他們有甚麼資格檢視或審查所有參選人他們是『真誠支持、推廣及擁護,甚至是信奉《基本法》』的呢?」黃之鋒質疑。
黃之鋒也將信件的副本抄送予所有選舉主任,希望他們就「他們在擔任選舉主任期間,是否擁有外國國籍或者持有任何的外國護照」的問題予以答覆。
黃之鋒認為,這些都是政府及特首需要回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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