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實施「國安法」市民疑慮未除。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今日(6月7日)稱,將來審理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不適合安排陪審員審訊,並提出,陪審員會有很多不同理由,甚至擔心遭「起底」而拒絕參與審訊。曾參與起草《基本法》的資深大律師、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回應表示質疑,是否害怕陪審團不肯判被告有罪,而法官就較易管控,李柱銘認為,應該相信法官和陪審團。

葉劉淑儀在出席一電台節目時表示,當年推動《基本法》23條立法,在後期條例草案中加入必須有陪審團審訊的建議,但認為現在不適合,原因是社會氛圍改變,反對「國安法」的立法,若設立陪審團制度是否對案件不利?葉劉淑儀解釋,香港以往很少審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以及陪審團有可能害怕被「起底」,因而不合適。

「害怕若有陪審團可能入不了罪」葉劉獻計中央?

李柱銘在一個電視節目中解釋說,按照現有的法例「如果立了國安法,如果因刑罰重而在高等法院審判,就一定會有陪審團」,「如果在地方法院,最高刑法是7年,就不會有陪審團;裁判司署最高刑罰是3年,普通罪是2年,無陪審團。」

李柱銘對於葉劉淑儀提出「不適合安排陪審員審訊」覺得不可思議,認為(葉劉)因害怕陪審團難管控,而向中央獻計。李表示:

「我不知道為甚麼一個香港人會提出這樣的意見?也即是不跟現在的法律了。是否是害怕陪審團不肯判被告人有罪呢?所以就要找一個法官。但是如果是有證據的,你應該信陪審團,應該信法官。所以我覺得很奇怪,好像法官就比較容易管,陪審團就比較難管,是不是?因為現在中央政府對香港說明了全面管治權——全面,也就是它想怎樣就怎樣。所以葉劉淑儀就獻一個計謀給中央,『如果是(有)陪審團就可能入不了罪』,是否是這個意思?我不知道。」

李柱銘還說,「那位女士其實是好聰明的人,現在怎麼會變成這樣?」

2003年,當時反對《基本法》23條立法走上街頭的市民達50萬,致使23條始終未能在香港立法成功,這次中共在港強推「國安法」,根據香港民意研究中心的調查結果,98%的民主派人士反對「國安法」在港立法,另有三成以上親建制派也持反對態度。受「國安法」影響最大的為較為親建制派的金融業和地產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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