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議案即將降臨香港的消息一出爐,就受到民主派和多個民間團體的強烈譴責,其中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簡稱:正委會)發言人在昨日(22日)的記者會上提到「人大代表是絕對不能代表香港人,他們在北京只能夠出賣香港人。」而「讓國安法不經立法會直接引入香港」的始作俑者恰恰是一位港區人大代表,她的名字叫做陳曼琪。而陳曼琪曾經在反送中運動中幫港警製造謠言,抹黑港台記者,指記者被警察扯落地的防毒面具濾罐是磚頭,並暗指記者為「暴徒」。

建議中央不經立會直接引入國安法

陳曼琪現任港區人大代表、湖南省政協委員及嶺南大學校董,陳曼琪5月17日交給中央一份提案,書面建議中央訂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直接依照《基本法》第18條第三款的規定,將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然後不經立法會審議,直接宣布在香港實施。

而當時全國人大、政協兩會會議即將召開,外界僅僅關注是否會討論《基本法》23 條立法。

按照《基本法》第18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布戰爭狀態或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布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港區人大陳曼琪是基於這一條提出建議的。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昨日(22日)在立法會回應記者提問曾提及《基本法》第18條,他表示,《基本法》第18條其原意並非是專一讓其在香港實施刑事制裁為目的的。

曾幫港警「低級黑」港台記者

香港出生的陳曼琪,祖籍湖南,係香港註冊律師及著名建制派政客。曾為民建聯黨員及代表該黨出任黃大仙區議會正愛選區區議員。陳曼琪曾於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代表旺角潮聯小巴有限公司入稟申請禁制令清場。

去年10月27日晚,在旺角等多處發生警察與市民、記者間的衝突。在旺角警察暴力扯下一名港台記者的防毒面具,面具的粉色濾罐滾落於地。

這一場景被陳曼琪在其社交平台上造謠為「有人疑將手上疑似磚頭棄落地下,這是記者?是暴徒?我看不清楚,有人答到我嗎?」

社交平台上曾有眾多留言提醒她,落下的是不是磚頭,是防毒面具的濾罐。但是陳曼琪再次發文強辯稱,「不如大家從多角度看看,是磚頭?是濾罐? 」還稱,暴力非源自警察,也非源自記者,是源自暴徒。暗指記者是「暴徒」。

為此,香港電台新聞部曾嚴正澄清,影片所見跌在地上的物件並非磚塊,而是攝影記者配戴面具上的粉紅色濾罐,被防暴警察扯下並摔在地上。港台稱,陳曼琪是在散播謠言並扭曲事實,抹黑記者,並表示,將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對於陳曼琪的強詞奪理,有網民留言稱,「這麼嚴重的行為,也未見警察出面譴責『暴徒』,這忙幫得用力過猛,幫成了低級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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