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後去了哪裏?到底有沒有冥府?人死後要被審判嗎?到底有沒有因果報應?陰間最重視的德行是甚麼?陰間真的有那麼多刑罰嗎?牛頭馬面是真的嗎?外國人死後也要去地府嗎?……諸如此類縈繞在很多人心頭的問題,或許可以從一位曾去地府做了四五年冥判的人帶回的信息裏找到答案。
1900年,清朝光緒年間,年僅19歲的黎澍在一天晚上夢見一個人來找他,說是有事相請。他看來人禮貌恭敬,就隨口答應了。過了幾天,這個人又在黎澍的夢中出現,並將他用馬車接到了地府,請他開始升堂審問犯人。從此,他在每天午後或晚間於睡夢中進入地府,做幾小時陰間的法官,即冥判,這樣做了四五年。而每次從陰間回來,他的精神都會感到稍微有些疲倦,像沒有睡好覺一樣。
為何黎澍被選中做冥府的判官?據說是宿世的因緣所牽引,他幾世前就曾經作過冥判,所以這世不過是重操舊業。
在清朝滅亡後的民國,學習法律的黎澍曾在國民黨陸軍大學任教官。期間,他的朋友——亦在陸軍大學任特別班主任的林黝襄參謀長,聽說了他這段經歷。為了警醒世人,讓世人知曉神鬼皆存在,林黝襄與黎澍一起,用你問我答的形式把冥間的諸多事情記錄下來,結集為《幽冥問答錄》,並正式出版。
在這本書中,黎澍講述了自己在地府中的所見所聞。身為冥判的他,管轄的是華北五省之人死後十個月以內的善惡案件,其地位相當於人間的分庭庭長,另有陪審員四人,其它辦事的小鬼很多,不計其數。而直接管轄他的是東嶽大帝,但他並沒有見過東嶽大帝,僅僅是在判案後,將結果上報而已。至於閻王爺,他也同樣沒見過。
黎澍說,在地府,官服、公文樣式和辦理的程序方式,都和滿清沒有差別,但是到民國以後,恐怕又改變成遵循新的制度了。另外,他在陰間不可以喝水、吃飯。雖然有工資,但對於人卻沒有甚麼用處,所以他也沒有領取。但對於那些鬼魂,陽間人們所化的紙錢,可以用來購買物品。
陰間也有白晝黑夜,但看不到日月星辰,也有春夏秋冬四季,只是夏天沒有陽世間的熱,冬天則比陽世間還要冷。陰間與陽世間沒有甚麼兩樣,遇到黃曆新年,以及清明、寒食、中元、中秋、冬至等節日,也要放假數天,但是沒有星期天。
陰間並不曾見到有睡眠的情形,只是到處徘徊,閉目稍微休息一下,就等於是睡眠了,不同於陽間的人,每天必須要睡夠七八個小時。
關於如何判案,黎澍表示在陰間並沒有看到有甚麼規定、法律。只是根據案情進行判決,自能掌握案件的關鍵處,根本不需要經過考慮。更為關鍵的是,人的善惡,鬼神能通過看人頭頂上紅黃白黑等光來做判斷。人頭頂上的光色為紅色、白色、黃色,這樣的人是心性善良的人;如果是黑色的光,那就是品行惡劣的人。人的種種思想行為,鬼神全都能一目瞭然,毫無遺漏地記錄下來。因為鬼神能看見人見不到的東西、聽見人聽不到的聲音。所以陰間的判罰是不會出現差錯的。至於如何衡量罪輕罪重,要看其犯罪的動機和所產生的結果。
陰間的牛頭、馬面都是假面具,是用來恐嚇那些兇惡的鬼魂的;如果是良善的鬼魂,就不現這個惡相。
據其介紹,陰間刑罰種類非常多,比人世間殘忍、嚴酷百倍。在黎澍看來,人類寧可在人世間受刑,也切不可在陰間受刑。人世間受刑,受刑完了就結束了。在陰間,受刑後,還要再受刑。比如,在人世間殺害十條人命,受罪只不過死一次。在陰間,則必須用刑十次。刑滿後,再判他轉生十世全是被人殺死;至於鋸解、碓磨、刀山、油鍋等刑罰,都是真有的,造惡的果報,是非常可怕的。
陰間最重視的德行是:男的忠誠報國,孝順父母;女的貞潔守節,孝順父母。這兩種人雖有其它罪業,也必能減輕刑罰。陰間最恨的是邪淫、殺生兩種罪業。殺生比邪淫的罪惡還要重,如果因為邪淫而殺人害命,則是兩罪全犯,罪加一等。
黎澍透露,陰曹地府所管轄的都是受業力支配的人,或者平凡庸俗,沒有行大善大惡的人,如果是大修行人的話,死後立即升佛國、升天界,不需經過陰曹地府。像這樣的人地府冥冊中沒有名字,無從審判。或者升天稍緩,還要經過陰曹的人,陰間官吏一般起座迎接,他們的魂魄越走越高,像步上雲梯一樣。像這樣的人點名一到,就立即登天界,也無從拘提監禁的。
他還提到,自己做冥判時正值庚子年,八國聯軍攻破北京之後,中外軍民死的非常多。他曾看到少數的外國人到案,判官中有通達他們的語言的。由此推之,歐美各國也應該是有陰曹地府的。
關於鬼,黎澍說那些被刀殺害和其它慘死、身首不全的鬼魂,與普通的鬼沒有差別,只是臉面讓人感覺稍微模糊,並且受傷的部位帶有血跡,而且容貌悲傷悽慘,像是很痛苦的模樣。鬼也是有消亡的時候的,他見過的年代最久的鬼,是宋朝和元朝的,不過鬼的容貌一直和他死的時候一樣,不會因為年歲漸長而衰老。
而人在斷氣、靈魂脫離肉體時,如果其生前對世間一切看得淡泊,對於妻子兒女、錢財名利沒有貪戀的心念,這樣的人會比較輕鬆。彼時,其神智是非常清醒的。
一般來說,人害怕鬼,鬼也害怕人。鬼要是見到人來了,也會趕緊避開。如果是一位正人君子,鬼一定是非常的尊敬;鬼所欺負玩弄的,都是那些心術不正、時運衰弱的人。還有鬼說話的聲音尖銳而且短促。
談及輪迴轉生時,黎澍說人有生必有死,有死也必有生。除非是超出輪迴的聖者,否則人死後,就會有六道輪迴的。只有在宗教的經驗中,才可求證到人類生死輪迴的現象。由於鬼道只是屬於六道輪迴中的一道,因此,人死後,並不一定就是鬼。如果輪迴在鬼道者,在有必要或由於陽世眷屬請人做法召請時,他是有可能顯靈的。
黎澍指出,超出六道輪迴並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就連他自己也擺脫不了。他的同事曾幫他查看過冥府的記錄,說他來生應該是投生在河南南陽一帶,不知是否是確實的。而鬼魂投胎,有的是在母親受孕時就去了,有的會等到生產時才去。
後來不想再做冥官,黎澍多次提出辭職,但都沒有得到允許,在其念誦了兩千多遍《金剛經》後才得以解脫。黎澍在做冥判時,一直都能夠看到鬼。民國初年之後,所見到的鬼就少了,民國十年(1921年)之後,就完全見不到了。
對於黎澍從冥界帶回來的信息,那些不相信神鬼、不相信輪迴和因果報應之人會作何感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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