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2月14日),中美第一階段協議生效,華盛頓依據協議規定設立解決爭端的專案辦公室及投訴熱線。
根據華盛頓與北京於1月15日簽署的中美第一階段經貿協議第8.3條規定,該協議於2月14日生效,暫時終止近18個月的貿易戰。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周五宣佈,據中美協議第7.2.2條規定,成立「雙邊評估和爭端解決辦公室」(Bilateral Evaluation and Dispute Resolution Office),監督中方履行其在該協議的承諾事項,並與北京相應成立的辦公室合作,以解決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
USTR在公告中說,副貿易代表傑弗里・格里什(Jeffrey Gerrish)將領導該辦公室。此外,USTR還設置投訴專線202-395-3900,以利各界回報有關中美協議執行的任何問題。
華盛頓自美東時間2月14日凌晨零點零一分開始,將大約1,200億美元中國商品的懲罰性關稅從15%下調至7.5%。這些產品大部份是消費類電子產品和服裝,大約3,200項商品。此外,美國未調整對另外價值2,500億美元中國商品加徵的25%懲罰性關稅。
同一時間,北京將價值750億美元美國商品的報復性關稅從10%降至5%以及從5%降至2.5%,包括大約1,700項的石油、大豆到化學產品等。
依據中美協議,中方應在未來兩年內(以2017年貿易額為比較基礎)加購2000億美元美國服務和商品。2017年,北京自美國進口商品和服務的總額為1,860億美元。
此外,北京承諾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開放金融服務市場、遏制強制技術轉讓、消除一些農業貿易壁壘,以及避免貨幣操縱。
由於中國境內爆發中共肺炎(俗稱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破壞全球供應鏈,並引發外界對中國經濟的擔憂。美國財政部長史蒂芬・姆欽(Steven Mnuchin)周三(2月12日)在參議院財政委員會上說,中美第一階段貿易協議的實施可能會受到這場疫情的影響,放緩履行速度。
中美協議雙方評估及爭端解決規定概述
依據中美第一階段經濟貿易協定第七章規定,美、中應各自成立「雙邊評估及爭端解決辦公室」,美方由副貿易代表主導,中方則由副總理之下的副部長主導,每季舉行會議。此外,雙方指定的(低階級)官員應至少每個月開會一次。
在本協議生效兩年內,雙方各層級開會頻率可適當地增加,會議形式得以面對面或者以其它可行方式進行。
雙方的辦公室應負責有關本協議的執行、處理及解決另一方提出有關本協議執行的投訴事項。
協議一方(控告方)若認為另一方(被告方)未遵守協議時,可以書面方式向該方的辦公室提起訴訟,並應檢具足夠的理由及資訊。整個爭端解決過程大約需要90天。
此外,雙方同意建立「貿易架構小組」(Trade Framework Group),分別由USTR及中共副總理主導,每六個月開會一次,討論本協議的執行,包括實施概況、重大問題、未來工作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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