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來自日本、台灣、南韓及加拿大的醫學界、法律界以及生命倫理界的九位專家教授於東京大學就器官販運及移植旅遊舉行了研討會。台灣、南韓的專家們也分別交流了本國修法後的實施情況,以及推動修法的重點內容,並敦促各國國會推進立法或修法,以阻止本國患者去中國買賣來源不明的器官做移植。

日本、南韓和台灣專家首度聯合在亞洲以「防止器官販運及器官移植旅遊」為主題召開國際研討會,專家們以2008年《伊斯坦堡宣言》11周年為基點展開討論,主辦單位包括日本的移植旅遊考慮會、SMGNetwork與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TAICOT),以及南韓的器官移植倫理協會(KAEOT)、大韓律師協會、高麗大學國際人權中心。

在會上,各國專家介紹了本國的移植旅遊,尤其是前往中國進行移植旅遊的現況,並且揭露了中共的活摘人體器官罪行。

上世紀90年代起,隨著醫療技術及醫藥品的發展,全世界的器官移植數量呈漸增狀態,2000年後,中國的移植手術數量出現爆炸性的增長,其背後暗藏的事實真相也經國際獨立調查後浮出水面。2008年,世界移植學會(TTS)與國際腎臟學會(ISN)的專家們在土耳其首府伊斯坦堡舉行會議,經討論後發表《伊斯坦堡宣言》,關於器官移植提出了「自給自足」和「嚴禁器官移植商業化及移植旅遊」,成為各國關於器官捐贈和移植的倫理指導方針。

30日的研討會分為四個主題,每一主題都揭露了亞洲的移植旅遊問題與中國大陸有大規模的器官供應庫,來源與掠奪盜賣人體器官的罪行有關,形成供需鏈,敦促各國立法或修法,制止國民到中國去做器官移植這種助紂為虐的行為。

國際人權律師、加拿大勛章得主、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麥塔斯(David Matas)表示,「有相當可靠且有力的證據表明,中國活摘器官的罪行及器官移植旅遊仍在繼續,受害者除了無辜的良心犯外,主要是具有信仰的法輪功學員,近年也包括維吾爾族受害者。」

麥塔斯說,「儘管《伊斯坦堡宣言》已經發佈11年了,但中國仍在濫用器官移植。這是以犧牲良心犯為代價的。」

他表示,「必須對中國及其移植醫生制定及實施有效的標準及規定,才能使宣言奏效。」

日韓台開始推出相關措施

來自沖繩的移植外科醫生小川由英表示,日本人到國外進行器官移植,以前以美國為主,自2006年之後,中國成了日本人主要的器官移植旅遊目的地,但中國的器官卻是來源不明的。

日本沖繩的移植外科醫生小川由英介紹日本器官移植狀況。(新唐人)
日本沖繩的移植外科醫生小川由英介紹日本器官移植狀況。(新唐人)

逾15年觀察和研究中國器官問題的台灣大學附屬醫院雲林分院泌尿外科主任黃士維醫師,至今與其團隊訪談了數百位曾前往中國接受器官移植的台灣患者及中介和移植醫師。他表示,器官來源不透明的黑箱作業是最大問題,其中潛藏很大的人道危機。

台灣大學附屬醫院雲林分院泌尿外科主任黃士維醫師。(新唐人)
台灣大學附屬醫院雲林分院泌尿外科主任黃士維醫師。(新唐人)

黃醫師表示,「器官移植是一個很專業的議題,如果沒有深入研究,很容易被中共欺騙。但是當深入研究後,你會相信一直到今天,中國移植手術的器官來源主要是法輪功學員和其他遭受人權迫害的弱勢群族。」

黃醫師介紹說,過去20年,台灣民眾至少有4千多人赴大陸接受肝、腎移植手術。他以赴大陸的一名男患者為例,患者在極短時間內等到第8個鮮活的腎臟才得以匹配。還有7個患者透過旅行社組團赴大陸接受器官移植。

隨著中共活摘器官的惡行在台灣不斷曝光,再加上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大力在民間推動,促使了台灣在2015年通過修訂《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強制登錄和禁止移植旅遊。近幾年,台灣境外移植旅遊人數也隨之大幅度減少。

2012年加入南韓器官移植倫理協會(KAEOT)的南韓高麗大學醫學部教授韓熙哲,介紹了南韓的器官移植情況,他指出,在南韓平均等待器官的時間是四年多,美國也需要四、五年,加拿大會更長,需要六、七年的時間,而在中國,只需要幾星期,最多也就幾個月,不可思議。

南韓器官移植倫理協會、南韓高麗大學醫學教授韓熙哲。(新唐人)
南韓器官移植倫理協會、南韓高麗大學醫學教授韓熙哲。(新唐人)

韓教授介紹說,南韓赴中國接受移植人數,自2003年激增至2005年的頂峰,之後一直下降,但由於中國封鎖相關消息,至今仍無法獲得確切患者人數。幸虧可以從涵蓋所有國民的國民健康保險服務獲取大數據進行篩選,希望能夠獲得更精確數據。接下來,將要求國會和政府根據他們的研究結果,採取法律行動,制止非法的海外器官移植旅遊。

日本資深媒體人野村旗守分析了一直以來日本媒體及政界甚少報道中國買賣器官等相關人權議題的原因。野村認為,日本順大流的社會特徵,植根於日本媒體文化中對中國的贖罪意識,以及中共在日本各個領域進行的滲透,都讓日本媒體自我噤聲。

他提出成立於2016年的日本器官移植考慮會及2018年成立的SMG停止醫療虐殺聯盟,亦多次向日本政府陳情,終於在今年11月份有了突破,自民黨議員山田宏在國會的委員會上首次提出「器官移植買賣」的議題。與此同時,有近120名地方議員支持停止日本人赴海外移植旅遊,及86個地方議會通過建議書。

器官移植旅遊涉及倫理問題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部教授暨生醫倫理中心主任蔡甫昌醫師則介紹說,從台灣健保資料庫顯示,從1999到2009年有3,000位病人到海外進行肝、腎等移植的案例。這個現象不只是台灣,南韓、馬來西亞、以色列、中東都有類似的報告,但都不是完整的數字。

蔡醫師質疑中共對於器官來源的說法,指出中共尤其對於使用死囚器官的說法反反覆覆,讓學者專家很難接受中國器官來源的說詞。

蔡醫師介紹說,國際社會為了要制止發達國家的人民到窮國或者是到器官來源不明的國家(尤其是中國)買器官,陸續推出多份文件:2008年《伊斯坦堡宣言》;2010年世界衛生組織在《人體組織、細胞及器官移植指導原則》特別加上兩個原則——透明和可回溯性;2014年歐盟通過《歐洲理事會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西班牙和以色列修法禁止境外移植旅遊;菲律賓2007年修法禁止外國人到菲律賓接受器官移植手術等等。

為了減少台灣民眾到中國購買器官,台灣政府這十多年來也陸陸續續修改法規。

蔡醫師指出,國際社會應該共同合作打擊非法器官交易、移植旅遊,持續施加壓力,讓中國完全停止摘取良心犯器官。

南韓延世大學醫學院研究教授李東炫強調說,《伊斯坦堡宣言》提供政府和醫學界在防止器官販運和移植旅遊時,可依循的倫理原則。

宣言中建議醫師勸病人不要去做移植旅遊,並將移植旅遊案例通報給國內或國際的登錄系統。

李教授認為,醫師致力於打擊移植旅遊與他們忠於病人的職責,兩者之間並不衝突。在尊重生命尊嚴、正義、平等的基本前提下,把焦點放在對所有人的尊嚴及供體和受贈者之間的平等,得到的結論是,我們應該打擊移植旅遊這樣的非法行為。

阻器官移植旅遊須積極立法

在民間推動台灣《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法的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法律顧問朱婉琪律師,在此次研討會中介紹國際上關於禁止移植旅遊及非法器官摘取的法律方面的進展。

此外朱律師也說明台灣2015年修法禁止移植旅遊所借鑑的2008年版的《伊斯坦堡宣言》、西班牙及以色列的立法例,並且指出台灣修法完善,無論海外移植國有無處罰器官買賣及中介的法律,只要台灣人在海外買賣或中介器官移植一律刑事懲罰。她呼籲日韓儘速通過修法。

南韓水原地方法院法官金松介紹了南韓《器官移植法》、有關器官販運罪的案件,以及最近提交給南韓國會的防止移植旅遊的修正案。根據現行法律,無論是否在南韓境內,器官交易都是被禁止的,中介、器官販賣者和購買者都會受到懲罰。

早於2000年,南韓法院就赴中國器官移植旅遊就判決刑事懲罰。「供體」來源不明,在中國醫院進行醫學檢查後僅需2到3星期即可獲得器官,這在正常的器官捐贈系統中是不可能的。這些可疑因素在量刑時應該納入考慮。

當前《器官移植法》的問題在於沒有方法篩檢和管理器官移植旅遊。金法官建議,當患者來醫院進行術後治療時,醫生有義務通報海外移植病例,並且減少接受海外器官移植者可享有的國家保險權益,這將能阻卻民眾進行移植旅遊,以符合《伊斯坦堡宣言》的精神。

另外,日本醫學會前會長、自治醫科大學前校長、東京大學名譽教授高久史縻參加了研討會,並在致詞中表示了對於移植旅遊問題的關注,同時介紹了在日本國內「器官移植網」登錄且前往海外做移植手術的人數變遷。他指出,日本由於國內相關法律的修正,前往海外做移植手術的人數有所變化,但以移植旅遊等方式前往外國的非登錄者的數量則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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