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昨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上平台及其它平台,包括連登及Telegram,發佈任何言論威脅使用暴力或使用暴力及毀壞財物。高等法院傍晚緊急開庭聆訊,批出臨時禁制令,有限期至11月15日。
律政司司長昨日以「公眾利益守護者」身份,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止任何人在網上及其它平台,包括但不限於連登及Telegram,有意圖散佈、傳播、發佈、重新發佈任何資訊或材料,鼓勵、教唆或煽動任何人威脅使用武力,非法對他人身體或財物造成損害。高等法院傍晚緊急開庭聆訊,法官高浩文聽取律政司代表陳辭後,頒下臨時禁制令,有效期至11月15日早上10時半。
連登討論區晚上8時許在Facebook表示,從網絡新聞媒體得知,律政司申請禁制令。但目前未收到由香港法院發出的禁制令,亦未掌握其確實內容,故此未能作出評論,若有最新消息將會另行公告。討論區管理團隊促請香港政府聆聽市民訴求,勿以打壓方式解決提出問題的一方,損害香港國際聲譽。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明確反對律政司司長申請禁制令,他質疑政府變相繞過立法會程序,用申請禁制令的方式引入局部網禁。政府逐步引入過濾互聯網,顯示出林鄭月娥政府別有用心,形同把香港變成一國一制。「今次的禁制令立下極度危險的先例,猶如將大陸『防火長城』的網上言論審查引入香港的第一步,損害市民網上發表言論的自由。」
他強調,資訊自由流通是香港賴以吸引外資和維持優良營商環境的基石,「網上言論審查,相當於把香港的經濟和創新科技產業發展推向危險境地,政府的做法不負責任。」他又指,若日後政府引用《緊急法》擴闊禁止範圍,例如要求電訊及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封鎖個別網站或應用鏈接,將徹底破壞香港開放自由的互聯網和資訊自由,嚴重威脅香港依賴資訊流通的專業服務和互聯網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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