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周開面法始實施《禁蒙》,法例雖然設有合理辯解條款,但過去幾日多次有記者在示威現場,被警員要求除面罩,甚至遭警方強行扯走面罩。警方在今日記者會上解釋,指新法例需要時間磨合,會確保警員清楚認識新例,但拒絕向記者道歉。

吳卓衡:不能因自稱記者就不受監管

今日的記者會上,有現場記者集體戴上防毒面罩,抗議警方在執勤時扯甩記者面罩等行為。警方在開始時先播放多段傳媒影片,顯示有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破壞港鐵站及襲擊警員等畫面。

在答問時記者集中關注新實施的《禁蒙面法》,對於警員要求記者除去防毒面罩,甚至扯走記者面罩,刑事總部高級警司吳卓衡回應指條例新實施,需要時間「磨合」,相信警員要明白條例並不困難。他又指不能因為一個人自稱記者就完全不受監管,要視乎該人的行為,若行為符合記者工作會獲豁免。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指,豁免條款包括專業記者,但法例生效僅四日,警方需要操作磨合期,會確保警員對合理辯解的章節有清楚認識。他承諾警員會對新例合理辯解的章節更清晰,以減少誤會。記者多次追問警方會否就扯走記者面罩道歉,但江永祥沒有正面回應。被追問磨合期要多久,警方亦無回應。

至今77人因禁蒙面法被捕

江永祥稱,警方行動至今共拘捕2,363人,包括1,847男516女,年齡介乎12至83歲。在上周五至本周一(10月4日至7日)期間,警方共拘捕241人,包括170男71女,年齡介乎12至54歲,涉嫌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及沒有遵從除去蒙面物品等。

江永祥指,由禁止蒙面規例實施至今,警方共拘捕77人涉及相關罪行。其中74人涉嫌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3人涉嫌沒有遵從除去蒙面物品。他又至警方在周末假期中有14名警員受傷,包括10月7日晚上一名警員在將軍澳,被人從高處投擲單車擊中頭部,警員頭部及頸部受重創。

警方再設報料熱線 惟 WhatsApp 不同意警方使用

警方又公布過去週末使用的彈藥數用,10 月 4 日警方使用 175 發催淚彈、60 發橡膠彈、14 發布袋彈、22 發海綿彈;5 日警方無使用彈藥;6 日警方使用 134 發催淚彈、30 發橡膠彈、5 發海綿彈;7 日警方使用 58 發催淚彈、16 發橡膠彈、1 發布袋彈、3 發海綿彈。

資訊系統部高級警司陳志勇宣布,警方今日重新推出多平台的報料熱線,號碼為 5333 3103,除了 SMS 短訊之外,亦可以經 LINE、Wechat 及電郵報料。他又指之前使用的平台 WhatsApp,由於該公司不同意警方使用,故今次重新推出的不包括 Whats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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