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香港市民舉行抗極權、反中共暴政、爭自由大遊行。在荃灣大河道附近,警察與抗爭市民發生衝突,一名警察拔出手槍,在不到一米的極近距離用手槍指向一名年輕人,年輕人用手中棍棒擊打警察手臂,警察立刻向年輕人左胸部開槍,年輕人中彈,應聲倒下。
倒地後的年輕人當時還有意識,他痛苦地說:「胸口好痛啊!好痛啊!」
警方消息證實有一名抗爭者因中實彈而受傷。
有民眾在社交媒體發消息說,從瑪嘉烈醫院值班的朋友處得到的消息,「子彈射中年輕人肺部,未傷及心臟,子彈還留在身體中,極有可能被送往伊莉莎白醫院做肺部手術,目前依然處於危險期。」
另有民眾發消息,中槍年輕人姓曾,中槍後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搶救,情況危殆,其友人趕赴醫院了解,傷者為中五學生,送院時清醒,目前還未聯繫上其家人。
中彈年輕人的安危有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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