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早前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就目前香港人權問題作公開發言,並引用遭警方「裸體搜身」的呂小姐個案,批評警方無理羞辱被捕人士。她昨日會見傳媒,指呂小姐前晚已由代表律師去信警方,要求就事件展開刑事調查。
陳淑莊表示,呂小姐昨晚已由代表律師向警方呈遞了十頁紙的信函,提出四大要求,包括要求警方就呂小姐遭裸搜展開刑事調查;揪出所有涉事警務人員,追究他們的轉承責任(Vicarious Liability);反對警方索取其醫療報告,包括向醫管局在內任何機構;及要求警方交出事發當晚閉路電視片段,羈留搜查表格等證物副本。
陳淑莊指,警方必須回應關於「刑事調查」的要求,否則呂小姐的代表律師會作出相應的法律行動。她說:「如果當時警方有『裸搜』,根據程序有多少警員參與其中,進行『裸搜』的警員涉及多少?呂小姐被『裸搜』究竟涉及到多高級別的警員,或有多高級別的警員知道呢?包括案件主管(OC Case)有否參與?甚至有可能涉及高級警司,可能需要高級警司等人的首肯等,那到底有沒有上述情況發生呢?」她續指:「相關的責任人,當中可能涉及酷刑、串謀,甚至猥褻侵犯等非常嚴重的罪行,所以案件涉及警方高層去到甚麼位置,有一些甚麼人涉及此一案件的,我們希望了解。」
對於被拘捕人士被警方搜身的問題,警方發言人傅逸婷曾回應過記者,不過記者多次追問是否必須簽署同意書後才可以進行裸體搜身,傅逸婷都不肯回答。
陳淑莊表示,搜身的程序需要警方提供表格給相關涉案人員填寫,才可進行相關搜身行為。呂小姐的代表律師,亦在昨晚呈遞給警方的信函中提出請求索取相關文件,希望警方予以提供。
冀國際社會跟進香港人權
陳淑莊早前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呼籲就香港人權狀況召開緊急會議,以及派特別報告員。她強調,很多發言內容,是根據警方自己提供的數據,包括警方在與抗爭者衝突過程中使用了多少枚催淚彈,警方如何使用過度武力無差別傷害抗爭者和市民,包括被警方布袋彈射傷右眼的女救護員K小姐。「所有這些資料都是在經過確認之後才在發言中透露出來的。」
她並表示,樂見美國國會即將審議《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認為民主共和兩黨普遍支持,「法案如果在近期通過,一定有機會對政府構成相當影響。」政府或許會重新審視餘下四大訴求,陳淑莊認為,真普選是最重要的一項,「一日無民主,持續中的暴行政府毋須負責,而且所有現在享有的人權自由及法治都難以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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