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選舉主任否決其參選資格的司法覆核勝訴的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昨日出席電台節目中表示,不同政見的人士都有政治權利參選,但是政府或選舉主任過大的權力可以罔顧「政治背景審查確認書」,而通過「讀心」(猜測)來判斷某人參選提名是否有效。出席同一節目的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則認為,從某人的政治立場判斷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是不合理的。
周庭去年報名參加立法會港島區補選,被選舉主任以眾志提倡「民主自決」等理由,裁定提名無效,周庭去年5月提出選舉呈請。高等法院法官前日(9月2日)頒佈判詞,裁定周庭挑戰選舉主任決定的司法覆核勝訴,造成現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的當選便成為非妥為當選 (不妥當當選)。區恐失去議員資格。
指僅在法律程序上勝訴
對於法庭勝訴判決,周庭形容為「慘勝」,她解釋,這次的勝訴原因只有一個,「就是當時參選時,選舉主任DQ(Disqualified,取消資格)之前,他沒有給我機會解釋我的立場,也沒有諮詢過我的政治觀點就將我DQ了,因此就此程序問題,法官判定違反了程序上的公平,所以判我勝訴。」
「但對於其它政治觀點,包括這次在判詞裏面,法官再次確認選舉主任有權就選舉人的政治立場去DQ他。簡單講,政治主任是有權作出政治篩選的。」周庭說,很遺憾,這次的選舉呈請沒能夠推翻選舉主任過大的權力。他可以剝奪參選者的參選權利。
周庭認為,今次判決不僅未有推翻反而是確立了選舉主任過大的權力。
另外,周庭指,選舉主任好像可以「讀心」(猜測)一樣,他可以讀到你是否是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並以參選人以往的言論確認你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從而剝奪你參選的政治權利。
「以政治立場判斷不合理」
出席同一電台節目的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則認為,從某個人的政治立場來判斷其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是不合理的,「因為一個你根本不認識的人,你如何去判斷他昨日的立場和今日的立場有何不同?而轉變政治立場的人多不勝數,因此你不能夠用一個選舉主任的主觀判斷去確定一個人是否相信某個政治立場。」
對於是否能夠從法律上就這一判決提出上訴,區諾軒稱還需與法律小組磋商。
據悉,周庭有14日的上訴期,而答辯人為時任選舉主任,以及在該次補選中勝出的區諾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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