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至少逾千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其中被非法判刑的有52人、庭審52人、綁架923人、騷擾289人,批捕及構陷到檢察院、法院的有66人,強制送入洗腦班42人。

明慧網報道,此外,法輪功學員被敲詐勒索現金386,098元,其中警察搶劫勒索現金222,098元,法庭非法罰款164,000元。

7月份,又有7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致死,其中4名法輪功學員是在中共的看守所、監獄非法關押期間被迫害致死的,年齡最小的僅45歲。

2019年7月,大陸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的人次統計。(明慧網)
2019年7月,大陸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的人次統計。(明慧網)

1月至7月份,中共非法判刑421名法輪功學員。其中:一月份95人、二月份46人、三月份64人、四月份43人、五月份76人、六月份45人、七月份52人。

非法判刑最嚴重的地區是:山東省10人、黑龍江省9人、河北省6人,吉林省、遼寧省各5人。

判刑最多的城市是:哈爾濱8人,承德市、吉林市、青島市 、煙台市各3人。

2019年1~7月大陸法輪功學員遭庭審、判刑迫害人數統計。(明慧網)
2019年1~7月大陸法輪功學員遭庭審、判刑迫害人數統計。(明慧網)

(明慧網的信息採集時間: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11日。)

非法判刑

7月份,至少5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分佈在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28個城市。

2019年1~7月,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按地區分佈。(明慧網)
2019年1~7月,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按地區分佈。(明慧網)

四川彭州市鄧傳久被誣判4年 律師指中共反天理

2019年7月9日,彭州市法院非法審判法輪功修煉者鄧傳久,他的律師在辯護中講述了法輪功給整個社會帶來的福澤,鄧傳久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反天理、反人類的。然而,當庭法官仍然誣判鄧傳久4年。

鄧傳久,49歲,家住彭州市葛仙山鎮群柏村九組。2017年10月8日,在上班時,被葛仙山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在他的家裏非法抄家,鄧傳久的妻子阻止警察亂翻時,警察暴打他的妻子,其妻掙扎著從地上爬起來,拉開窗戶大喊:警察打人了!警察又把她一拳打倒在地,用繩子把她的手綁上,按在地上又打,整個暴打過程歷時半個小時左右。

鄧傳久被非法關押1年9個月後,於2019年7月9日彭州市法院對他進行非法庭審,當天,法院如臨大敵,安排佈置了大量的警察、打手在法院四周巡查,連法院背後的體育公園 ,甚至政府二辦裏邊也安排了他們的人。

法庭內,幾十個座位都坐滿了人,除了鄧傳久的妻子和兒子在場外,他的妹妹和媳婦都不准進去,其餘坐的全都是中共內部人員。

非法庭審中,鄧傳久自辯說:「究竟國家的哪部法律是我破壞的?哪部法律又因我沒有實施下去?迄今為止,也沒有哪部法律規定不准煉法輪功……」他又講了修煉法輪功給人帶來的身體健康,道德回升等。

律師辯護中,闡明了法輪功給整個社會帶來的福澤和他的合法性,指出了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反天理、反人類的。

誣判結束,當律師走出法院時,當地惡人攔住他,用下流至極的污言穢語罵他,並要動手打他。接律師的車來了,他才得以離開。

法院門口幾個便衣和「610」人員圍著一個過路人盤問。(明慧網)
法院門口幾個便衣和「610」人員圍著一個過路人盤問。(明慧網)

企圖打律師的惡人。(明慧網)
企圖打律師的惡人。(明慧網)

非法庭審

7月份,中共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52場,非法庭審分佈與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22個城市。

參加對父母的非法庭審 盲女失聲痛哭

7月25日上午10點,黑龍江省依蘭縣法院門外焦急等待的人群中,雙目失明的年輕女子安秋菊格外引入注目。她的父母安國強、曲洪華被中共綁架構陷,當天被非法庭審。

安國強的女兒安秋菊。(明慧網)
安國強的女兒安秋菊。(明慧網)

法院原本通知的開庭時間是上午11點,實際開庭時間是下午1點15分才正式開始。了解了情況的人們向安秋菊投來同情的目光,到下午開庭時,有很多好奇者要來旁聽這個「庭審」,但是被法警限定在五個人。

當安國強、曲洪華夫婦被帶進法庭時,他們的獨生女眼淚止不住地流,安秋菊已感受到了父母的氣息。望著女兒無助、痛苦的樣子,安國強夫婦也默默地流淚。

在父母被綁架後的256個日夜裏,安秋菊整日以淚洗面。她89歲的奶奶因思念兒子兒媳而患病在身,只能靠藥物維持。

非法庭審開始,兩位被告人被安排坐在審訊椅上,他們的雙腳還戴著腳鐐。辯護律師當即提出來要求解除戒具,審判長張安克說:因為他們是被長途拉過來的,怕打開戒具有「危險」。就這樣夫婦倆一直戴著腳鐐參加了法庭的非法審理。

公訴人指控安國強的所謂「犯罪事實」僅僅是他跟其他修煉人去公交公司兌換過小面值的零錢,還有家裏有兩套夫妻倆學習用的法輪功書籍;安國強的妻子曲洪華被指控的唯一理由就是家裏的兩套法輪功書籍和其它法輪功字樣的物品。

安國強、曲洪華指出,自己修煉法輪功做好人屬於信仰範圍,不是犯罪,沒有法律依據說法輪功是某教組織,兩人都要求法庭作出無罪判決並釋放回家。

兩位辯護律師都從案件的立案、蒐查、扣押、共同案件違法拆分的角度等有關程序提出了質證辯護意見,指出這個案件在整個過程諸中都是屬於違法操作。

律師從夫妻兩人沒有犯罪事實、更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說修煉法輪功是違法犯罪等方面,為兩人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對於辯護律師論述的觀點,公訴人汝少華無言以對。

在下午2點半左右,庭審宣佈結束,女兒安秋菊被允許和父母說句話。只幾分鐘的時間,父母就被法警強行帶走了,女兒再次失聲痛哭。

老年法輪功學員遭冤判

7月份,有8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冤判。河北省秦皇島市66歲的法輪功學員高興太被非法判刑7年、罰款2萬元。

北京法輪功學員王弘、王順利等7人,於2019年7月16日在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遭非法庭審。對7人的所謂「庭審」從上午9點多開始,只持續到上午11點多,就匆匆結束,當庭並沒有宣判。

這些法輪功學員,只是在一起讀教人修心向善的法輪功的書,就被以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罪」,而遭非法庭審。年已78歲的老太太王弘當庭為自己辯護,為法輪功正名,還向法庭遞交了自己寫的書面辯護材料。

審判長張又明在整個過程中一直在催促、屢次打斷王弘等人的陳述和律師的辯護,說是時間緊等等。

搶劫

7月份,中共法庭對21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罰款164,000元。

山東泰安市法輪功學員趙其森、鄭洪玲夫婦於2018年10月25日被警察非法入室綁架、構陷;2019年6月19日,被非法庭審。法院並於7月24日下達判決書:趙其森被非法判刑2年、勒索罰款1萬元;鄭洪玲3年6個月、勒索罰款2萬元。

虐殺

7月份,又有7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致死。至此,2019年1至7月份有57名法輪功學員在中共迫害中含冤離世。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79歲的法輪功學員孟紅,於2012年5月22日在黑龍江大學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非法抓捕、抄家,不久被南崗區法院非法判刑7年。由於年齡過大,被取保在家;2013年3月27日,被審判長文莉榮及警察突然闖入家中,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至今6年多,於2019年7月26日在非法關押中突然離世。

孟紅(明慧網)
孟紅(明慧網)

廣西欽州市法輪功學員廖大武,於2018年7月17日被欽州市「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綁架、非法判刑2年,被迫害得出現嚴重的病症;2019年4月9日,被劫持到廣西北海監獄;7月23日,在廣西新康監獄醫院含冤離世,時年57歲。#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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