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再次爆出多宗中共公、檢、法人員與犯罪團夥沆瀣一氣,欺壓百姓的案例。其中一個黑社會頭目陳某,在襄陽橫行多年,且曾持槍殺人,但在當地公安、檢察院、法院充當其「保護傘」情況下,故意殺人的陳某3年後就出獄了。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湖北襄陽市紀監委近日通報,去年8月以來,襄陽市下轄的老河口市打掉了以陳某為首的17名黑惡勢力團夥,及9名公、檢、法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案件。
該團夥綁架、暴力討債、開設賭場……橫行多年,惡行累累,氣焰囂張。辦案人員確定深挖「關係網」及「保護傘」,陳某背後的「保護傘」逐漸浮出水面。
查閱陳某的原案,陳某2001年7月15日受邀到樊城區解放路某酒店吃飯,期間與王某等人因敬酒發生口角,廝打過程中,陳某拔槍向王某右腹部射去,王某倒地死亡,陳某隨後潛逃。
目擊證人證實槍是從陳某身上掏出的,開第二槍時兩人相距一米左右。
陳某潛逃,樊城公安分局隨即因涉嫌故意殺人,對陳某進行上網通緝。
7年多後,陳某才於2008年10月下旬被抓獲,2009年7月卻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處5年6個月。
隨後,陳某還被兩次減刑,並於2012年10月刑滿釋放。出獄後,陳某繼續糾集一些社會人員實施暴力犯罪行為。
陳某本來涉嫌「故意殺人」的重罪,但他最後卻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而被輕判,這是因為樊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馬某、襄樊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紫貞派出所教導員鄭某、樊城區檢察院副檢察長焦偉、樊城區檢察院公訴科內勤夏琳、樊城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鄭均蓬、樊城區法院刑一庭庭長馬新元、襄樊市中級法院刑一庭庭長張某、樊城區法院審判員陳貴生等9人受賄,充當了陳某的「保護傘」。
目前,夏琳、呂鵬、焦偉、馬新元、陳貴生等9人被移送司法機關。
《中國紀檢監察報》還報道,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近日也通報充當黑惡勢力和走私護私「保護傘」的典型案件。
通報稱,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以來,截至目前,全州共收到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以及走私護私問題線索236件,立案42件,18人被處分,10人被移送司法機關。
文章稱,公、檢、法與政法委都涉黑,都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令人怵目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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