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無視國際社會、大律師公會及民間的反對和憂慮,昨日如常將《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數十民間團體成員及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矢言攜手抗惡法。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下午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他不足5分鐘的發言時間,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提出10多次規程問題。其中,民主黨許智峯要求李澄清在修訂遭到司法覆核下,港府會否考慮撤回議案,公民黨郭家麒要求澄清草案是否違反《基本法》多項條文,但李家超一律不作回應,或是稱留待日後在法案委員會階段作出回應。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更為其護航,一度警告許智峯濫用規程問題,要求勿再重複提問,否則被視為行為不檢點。公民黨譚文豪不滿梁的言論,多次要求澄清。
李家超發言時,重申目前沒有法律基礎處理港人在台灣的兇殺案,因此有需要修例,政府考慮一系列因素後決定草案只涵蓋37項罪類,強調當局會就移交逃犯的請求作出全面審視。又稱,香港現時與20個司法管轄區簽訂移交逃犯協定,並與32個司法管轄區簽訂相互法律協助協定。《條例草案》的建議不會影響任何現行移交逃犯的長期安排。李家超又說,特首一旦決定啟動程序,法院會進行公開聆訊,法例亦有向被移交者提供不同保障,希望議員支持草案。
民主派民團示威反對修訂
在立法會開會前,民主黨及支聯會等約30多人在場外請願,要求撤回修訂。接著在政府提交草案前,民陣連同數十民間團體成員及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到政府總部前地示威,反對政府修訂條例。
民主派議會召集人毛孟靜指,特首林鄭月娥早上出席立法會短問短答形式的答問大會時「終於露出馬腳」,「她講得很清楚,要修訂呢,是因為有『地理上的限制』。甚至不是法律,她不和你說甚麼法治、司法。甚麼叫地理上的限制呢?就是要向中國大陸大開中門。然後她用台灣的殺人案來做幌子。兩者的關係就是『台灣是中國大陸的一部份』。」她強調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會和民間團體一起聯手對抗惡法。
許智峯強調,今次惡法是將港人和身處香港的人士置於一個險境,香港人隨時都有有機會被移交到大陸,「一個不尊重人權、一個沒有司法獨立沒有透明度的地區」,形容條例比過往任何一條惡法都要「辣」。他重申不能只靠議會內的議員,呼籲所有民間力量仿傚2003年反23條立法的精神,「我們才夠擋住這條惡法。」
郭家麒列舉過往在中共司法制度下的冤案,包括李旺陽案、王全璋案,林鄭都不發聲,但面對發生在台灣的殺人案卻忽然正義,批評林鄭無恥。他又批評林鄭將香港的一國兩制和司法制度斷送,台灣政府已表明不接受修訂,甚至會因而向香港發旅遊警示。形容惡法是自掘墳墓,令商界、文化界、政界人士都不安全。
議會陣線議員朱凱廸批評林鄭是「北京的奴才」,不肯回應王全璋案和六四酒案,質疑她是不是可以接受大陸關人幾年才審,家屬到被告坐監都不可以探望的制度。他希望在未來審議草案時,媒體和輿論能發揮作用。「我們要的是一個公道的司法制度,司法的公義要彰顯。我們要確保被移交的人,得到一個公平公正透明的審訊,他的權利得到保障。」
法政匯思召集人吳宗鑾指惡法一旦通過,香港現有的獨立司法制度、公平審訊將變成一個假相。「因為我們開了一個很大的缺口。之前一地兩檢我們都還可以說,如果你怕的話,你不要走去內地口岸區。但一旦這個修訂通過之後,你在香港任何一個地方,無論你是香港人或者任何國籍的人士都好,其實都難以自保的。」又說,一旦被移交去大陸的話,基本上是沒可能接受公平的審訊。
民陣召集人岑子傑指中共接管香港以來,不斷侵蝕香港的核心價值,洗清香港的文化,侵害香港的法治,人大透過釋法一次又一次用中國的法律方式侵害香港。他呼籲不同政治光譜的團體及人士一起表達反對聲音,「我們有不同的擔心,但這條法例正正是牽涉我們全地球的每一個人,我們希望市民不單單是3月31號出來,只要這個法案一日未通過都好,我們全部香港的人一定要奮戰到底。」
金融界憂外商撤資致失業
由金融界人士組成的「思言財雋」,成員陳漢輝坦言很多金融從業員需經常往返大陸,此惡法令他們無形中受到很大的心理壓力。「何時犯了中國大陸的法律。現在回到香港大家會覺得沒甚麼問題,但是到日後,每一個人都會有一個寒蟬效應,就是會不會在大陸犯了一些法,回到香港之後就會被引渡呢?」
他又說日後很多外資公司會覺得香港跟大陸的城市沒有分別,「當外資知道香港是無利可圖,甚至他們的員工會承受一些法律上的風險的時候,很簡單就會撤資。」陳漢輝強調,若沒有外資,金融從業員將會失業。「這個不是說大家繼續『政治不關我事』,或者覺得我們不理這些東西,到沒工作的時候,就太遲了。
陳漢輝並強調,金融從業員組織是極力反對修改《逃犯條例》的,他們也講求公義及法治。因外資公司很多時會跟大陸的金融機構組成一個聯席的公司,用香港作為亞洲區的總部,是因為香港實行英式的普通法。一旦受破壞,很多人都會失業。「所以我希望傳媒真的要將這個問題講得清清楚楚。現在是破壞我們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是一個相當嚴重的問題。」
楊岳橋反駁鄭若驊言論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聲稱,本港法庭對疑犯的人權保障,有足夠的把關權力,強調移交逃犯並非只由行政長官一人決定。「法庭是會看證據,聽了雙方(意見)後才決定是否移交,最後再交行政長官。」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直斥鄭若驊「擘大眼講大話」,他解釋,在移交逃犯的拘押令聆訊中,法庭受制於法例限制,一般不會考慮被告提出證明自己無罪的反證,只要控方符合表證成立(prima facie)的要求,就會發出拘押令,行政手續完成後,就會正式引渡。被告在聆訊過程中,抗辯空間非常有限,政府指法庭可妥善把關的說法,並非事實的全部。
楊岳橋更指,政府在草案中降低了可信納證據的門檻,沒有仔細訂明在特別移交安排,也就是申請方是甚麼部門及職級的官員及司法機構人員,才可簽署的可信納為證據的文件,形容是「魔鬼在細節」。假如申請方的法治水平不足,搜證質素欠佳或常有濫告誣告,被告可能蒙受不利。
他並反駁鄭若驊「雙重犯罪原則」的說法。鄭稱特區政府只有在被告的行為在申請方及香港本地均構成罪行時,才會接受引渡申請,政治犯不會引渡。楊岳橋指,申請方若有心引渡,並不會選擇一條在香港無法成立的罪名,更不會表明這是政治檢控,這個道理「小孩子都懂」,特區政府的解釋根本無法釋除港人疑慮。
民主黨要求林鄭月娥下台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批評政府對於市民反對修訂的聲音充耳不聞,甚至對專業團體的意見,例如大律師公會和香港記者協會的忠告和意見亦都置之不理。林鄭月娥更擺出唯我獨尊的姿態,「意見照聽,態度照舊」,質疑她是否接到中央的政治任務、死命令,必須在任內強推修例並盡快通過
他又認為林鄭已經違反了當年的競選承諾,更帶頭破壞一國兩制,亦沒有站在維護港人利益的一方,不再適合擔任特首,必須立刻辭職下台。民主黨並呼籲要求政府撤回修訂《逃犯條例》,並盡快與台灣磋商單一次的移交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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