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強推《逃犯條例》惡法,一石激起千層浪!修訂《逃犯條例》條例草案本周三首讀。繼1.2萬人在剛過去的周日上街遊行抗議惡法後,身家過千億的香港第四大富豪、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也罕有發聲「維權」。
他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昨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條例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保障,亦要求法庭頒令,修訂後的《逃犯條例》不應該有追溯期,在修例通過前被指控犯罪的人不應該被移交。
有經濟學者直言,劉鑾雄此舉令商界相當震動,形容《逃犯條例》辣過《基本法》23條,令社會動盪不安。
也有法律界人士稱,「今日劉鑾雄,明日甲乙丙」,商界反對《逃犯條例》是因為擔憂中共法制「指鹿為馬」,隨時惹禍上身;而且憂慮大門一開,不僅中共,其它人權惡劣的國家也向香港要人,預料商界反對聲浪陸續有來。
對於港府為何選擇在此時推出逃犯條例?有分析認為,這是因中美衝突全面升級,以特朗普為首的美國陣營開始在全球範圍抵制中共,內憂外患之下,中共如同坐在火山口,危機四起。中共擔憂香港成為國際「反共基地」,以惡法恐嚇港人。
目前,美國等西方民主國家圍堵中共的態勢升溫,正密切注視香港政局。
《逃犯條例》風波一仗,香港又成為國際聚焦點。
劉鑾雄入稟 憂被引渡至澳門
劉鑾雄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和彭耀鴻等代表入稟高等法院。根據入稟狀,劉鑾雄要求法庭裁定將他引渡至澳門的做法,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中關於保障公平審訊和被告人有出庭受審和答辯權利的相關條文。
入稟狀並指保安局提出《逃犯條例》修訂設有追溯力,要求法庭裁定任何在修例生效前被定罪的人士,都不應被移交至與港府無引渡協議地區,否則顯然有不公平之處。
劉入稟狀還要求法庭裁定,行政長官有酌情權發出證書啓動移交程序,違反《基本法》、《人權法》保障人身安全、免被遞解出境等相關原則,因引渡過程涉及拘捕和拘留等程序,但草案沒有列明行政長官的權限。
劉鑾雄於2014年因賄賂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及洗黑錢罪成,在澳門被判入獄5年3個月,但香港和澳門並無引渡協議,劉鑾雄與同案的南華足球會前班主羅傑承均缺席聆訊,因此兩人未有服刑;若政府建議單次個案式移交安排獲得通過,兩人有可能被澳方申請移交至澳門服刑。
兩周前,劉鑾雄的長子、身兼青年發展委員會副主席劉鳴煒出席民主黨劉慧卿的網台節目時,曾表示因父親牽涉其中,所以不方便回應《逃犯條例》,但坦言商界對條例有憂慮。
法律界:今日劉鑾雄 明日甲乙丙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主席梁家傑稱,案件最關鍵在於是否取得司法覆核許可,「如果法庭批出司法覆核的批准,法庭如果可以很快聆聽並作出決定,譬如決定律政司是違憲、違法去提出《逃犯條例》的修訂,立法會就不用審議。」
不過,他認為法庭要批出司法覆核有一定難度,因為修訂才剛推出。但無論法庭是否批出司法覆核,事件也反映商界的擔憂,訴狀也點出了條例荒謬之處,比如追溯權等。
「簡單一句,今日劉鑾雄,明天可以是甲乙丙。」梁家傑指,所有的商界人士都很關注這件事,因為如果這條《逃犯條例》通過了,香港基本上是一個「無掩雞籠」。商界擔憂中共指鹿為馬,正如星島新聞集團主席何柱國早前所講,香港人在大陸做生意,「不踩過界賺不到錢」。不止中國大陸,伊朗、安哥拉等國全部都可以向香港要人,「商人當然很害怕」。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表示,由於修訂《逃犯條例》草案仍在審議當中,有關的司法覆核比較罕見,「究竟司法覆核是不是能夠影響到立法時間表,這個也要看法庭的取態」。至於引渡條例是否有追溯力,則視乎法例的本身。不過他認為如果條例一旦通過,劉鑾雄被引渡的機會很大。
本身是律師、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的何俊仁認為,劉鑾雄提出的司法覆核顯示很多港人的憂慮:「因大家對內地司法制度毫無信心可言,大家有目共賭這麼多年,從法例執行到司法程序審訊、法官水平、律師能否自由執業等,完全是低到不可接受的水平,甚至政治凌駕一切,無論他甚麼身份,我相信很多人出來挑戰這法例是好事。」他希望政府盡快回頭是岸,別硬推《逃犯條例》,「法例對香港的損害無法彌補」。
經濟學者:條例辣過23條
事實上,《逃犯條例》自推出以來一直備受批評。
雖然林鄭月娥日前剔除其中9項罪行,但仍令很多商界人士感擔憂。美國商會及歐盟駐港澳辦事處皆要求港府再三考慮有關修訂,建制派議員也沒全表態支持。經民聯主席盧偉國昨在報章撰文稱,對於餘下的37項罪行,內容範疇仍相當寬闊,特區政府有需要向市民解釋清楚,務求盡量釋除公眾的疑慮。
經濟學者關焯照稱,不僅商界,普通人都會對條例感到擔憂,尤其是不少大陸人來香港居住,都會擔憂香港因此變得不安全。他形容條例「辣過23條」,因23條還只限於在香港執法,但一旦《逃犯條例》通過,「大家擔憂隨時被抓回大陸」,令社會動盪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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