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總理李克強上星期五明確表示,港澳台資比照適用當天通過的《外商投資法》。有台商認為,這樣的安排「不夠驚喜」,且這個法比較像宣示改革方向,還看不到具體的「牛肉」。 《外商投資法》上星期五正式通過後,外界關注港澳台資是否適用,李克強在記者會上作出了明確回應。他表示,港澳台投資可以參照或者比照適用《外商投資法》,而且長期以來行之有效的一些制度安排和實際做法還要繼續沿用,「不僅不會影響,而且會有利於吸引港澳台的投資」。

高朋(上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台籍律師蔡世明告訴中央社記者,《外商投資法》在審議階段時曾提出港澳台資是「特殊內資」,這讓台商有了更接近內資待遇的期待,但是李克強的說法,就是一個「很正常的安排,不夠驚喜」。

也有台商認為,《外商投資法》以原則性的內容為主,比較像是宣示改革方向,「具體的牛肉還沒看到」,對台商來說,就是類似「回到原點」的感覺,此法更多是對美國企業和政府需求的回應。

《外商投資法》2020年1月1日實施後,將取代原本的外資三法。台商在大陸投資的依據,也將變成《外商投資法》加上《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

蔡世明認為,若要將台資往《外商投資法》的待遇去修法,工程浩大,來不及明年實施,所以目前讓港澳台資比照適用《外商投資法》是最容易的做法。

另外一方面,由於該法律包括國安審查疑慮,台灣大陸委員會15日晚呼籲大陸當局,勿以「國家安全」審查方式影響台商投資經營。陸委會晚間透過書面說明強調,台商對兩岸經濟發展有長遠貢獻,呼籲大陸政府不應以「國家安全」審查方式影響台商投資經營,應營造穩定且有利的營運條件與環境,確實保障台商投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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