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國風.召南.摽有梅》

摽有梅,其實七兮。

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摽有梅,其實三兮。

求我庶士,迨其今兮。

摽有梅,頃筐塈之。

求我庶士,迨其謂之。

《毛詩.序》:「〈摽有梅〉,男女及時也。召南之國,被文王之化,男女得以及時也。」大意:〈摽有梅〉這首詩篇講的是婚姻及時的道理。召南地區的諸侯國,受周文王道德教化的影響,老百姓婚姻都能依照合適的月份和時辰來結婚。適宜結婚的月份,在前面註釋中我們已經介紹了,而婚姻的六禮都要選擇早晨或傍晚時候進行,親迎過後在男方家的婚禮儀式也選擇在傍晚的時候舉行。請參看《儀禮.士昏禮》。

中國古代的朝廷,對整個社會「婚姻及時(婚姻以時)」及人口的增長[2]都看得很重,比如《唐大詔令集》載,唐太宗貞觀元年(西元627年),頒佈〈令有司勸庶人婚聘及時詔〉,皇帝詔曰:「男二十以上,女年十五以上,及妻喪達制以後,孀居服紀已除,並須申以媒媾,命其好合」,對地方官員的考核也以「婚姻及時」、「人口增多」為依據,「刺史、縣令以下官人,若能使婚嫁及時,鰥寡數少,量准戶口增多,以進考第。」

從唐太宗的詔令中我們也可以看出幾個重點,「婚姻及時」、「人口增多」、「申以媒媾」;這其實也是本詩所要闡述的三大要素。「摽有梅」的本義就是「落梅(子)」,題目為甚麼不用「摽梅」,中間為甚麼要加一個「有」字呢?「有梅」其實是「有媒」的諧音。作者在題目中就強調了婚姻必須通過媒人介紹撮合才算數,「無媒」的婚姻是不被古代社會所承認的,甚至被認為是大逆不道。

《禮記.坊記》:「男女無媒不交,無幣不相見,恐男女之無別也。」這是說男女有別,不通過媒人是不允許交往的,即使通過媒人撮合,至少也要到六禮中的納幣(納徵)進行過後才允許相見。納幣過後表示已經訂婚。

《戰國策.齊策六》:「太史敫曰:『女無媒而嫁者,非吾種也,污吾世矣。』」太史敫(音絞)的事跡在《史記》及《資治通鑒》中均有介紹。齊湣王之子法章落魄的時候隱姓埋名在太史敫家裏當傭人,太史敫的女兒與之私通並私奔。法章回歸後繼位成了齊襄王,妻子也被尊為「君王后」,可是太史敫卻從此不認這個女兒,並說:「女兒沒有通過媒人撮合就出嫁,不是我生的,還玷污了我這輩子的臉面。」《孔子家語.致思》:「士不中間見,女嫁無媒,君子不以交禮也。」這是說如果女方不通過媒人介紹而出嫁,正人君子不與她舉行婚禮。

因此,這首詩從題目到每章的第一句都是「摽有梅」,摽(梅果成熟墜落),借喻男女雙方已經達到婚姻的年齡(男二十,女十五)。「有梅」諧音「有媒」,比喻婚姻之事的第一個大前提就是必須經過媒人或媒氏(周朝時的官名)的撮合。

摽有梅,其實七兮。

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孟夏四月)梅子開始成熟掉落,樹上還有七成的梅子。那些與女子訂婚了的男士,趕在這個月成婚,還算是好時節。

古代男二十歲可以娶妻,女十五歲可以出嫁。而如今梅子掉落了三成,孔穎達認為此比喻「首章謂男年二十六七、女年十六七,以梅落喻男女年衰(年紀的增長)。」

在古代的婚姻六禮中(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會出現問題的是第三個步驟「納吉」,這是男方問到女方的名字後回來占卜吉凶,如果結果為不吉利。那麼只好請媒人再介紹另一家女子。往往就在這方面拖延了時間,而且又要預留給女方三個月的婚前學習時間,所以婚期有可能拖過了二月的最佳成婚時間。因此,本詩的作者站在「人口增多」及孝行(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方面來考慮,才寫這首詩來告訴人們,因特殊情況耽誤了時節,三、四、五月份成婚也可以。在中國古代,生男生女都算有後。男方不得以妻子只生女兒為藉口休妻。

摽有梅,其實三兮。

求我庶士,迨其今兮。

(仲夏五月)梅子成熟掉落更多了,樹上還剩三成的梅子。那些與女子訂了婚的男士,趕在這個月成婚,千萬別再錯過時令。

梅子成熟掉落了七成,孔穎達認為此比喻「二章為男年二十八九、女年十八九。」因此本詩作者勸男女雙方抓緊時間成婚。

摽有梅,頃筐塈之。

求我庶士,迨其謂之。

(季夏六月)樹上的梅子全部成熟掉落,要用頃筐來拾取。那些本來有婚約的男女雙方,只能約定等到來年的仲春二月了。

梅子全部成熟掉落,孔穎達認為此比喻「卒章雲三十之男、二十之女。按《周禮》中的規定,這是達到了結婚年齡的上限」。夏曆的六月至八月不宜婚嫁(八月中旬過後也只適合六禮中的「納采」及「問名」這兩個步驟)。而且年齡不同,六禮中的納吉(占卜吉凶)要重新做,如果出現凶卦就更麻煩。因此只好等到來年的仲春二月,因為《周禮.地官.媒氏》規定:「中(仲)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詳細解釋及全文請參看〈葛覃〉賞析。

〈摽有梅〉這首詩主要強調了婚姻必須注重的三個方面,「媒妁之言(摽有梅)」、「婚姻以時」、「人口增加」。

「媒妁之言」的前提是「父母之命」,也就是男女雙方的婚姻必須由父母親做主操辦,媒人也是由父母親去請的。《孟子.滕文公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我想大家都能夠理解「有梅(媒)」的重要性,因為古代的道德觀念就是這樣的。

「婚姻及時」也好理解,因為古人認為「人體自有陰陽存在」,人體就是一個小宇宙,與整個大宇宙存在著對應關係,有的月份就是不適合結婚,甚至已婚的人士要知道節慾或禁慾,以免造成人體內陰陽失調,生的孩子也有可能會不健康。

「人口增多」也許您會說理由很牽強,為甚麼本詩作者要將適合結婚的月份延長了三個月(本應二月截止卻延長到五月),讓已經達到婚配年齡的男女儘快結婚?為甚麼唐太宗的詔令中把「量准戶口增多」作為考核地方官員的依據之一?為甚麼孟子要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種話?為甚麼《周禮》中要出這樣一個規定,達到婚齡上限的男女,在每年的二月份私奔都不禁止,無故不結婚的還要受處罰?為甚麼古人的觀念認為「多子多福壽」?為甚麼傳說中周文王有九十九個孩子?

甚至有讀者會提出一個更敏感的問題:古代皇帝為甚麼要設立三宮六院?

上述的原因涉及到一個天機,筆者今天將之說出來,但不敢說得太明白:因為創世主要下世傳法度人,要跟眾生結緣。眾生即使不能跟創世主直接結緣,也要跟創世主的弟子結緣,將來他們才能去救度那些與自己有緣份的眾生。如果不是這樣,現在很多人根本沒有資格在這個世界上轉生成人。

[附註2]《新唐書.志四十二.食貨二》:「廉使(唐朝的觀察使)奏吏之能者有四科(四項標準),一曰戶口增加,二曰田野墾闢,三曰稅錢長數(增長數量),四曰率辦先期(指處理地方事務能防微杜漸)。」

《宋史.本紀第一》:「(宋太祖詔令)縣令考課以戶口增減為黜陟。」

《元史.志三十二.選舉二》:「至元八年(元世祖忽必烈年號,西元1271年),詔以戶口增、田野辟、詞訟簡、盜賊息、賦役均五事備者,為上選。」

《明史.卷161》:「守令課績,宜以戶口增耗為殿最(官員績效考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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