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寓所僭建事件不斷發酵,民主派議員向立法會提交動議,引用《基本法》73條,傳召鄭若驊就住宅僭建事件回答議員提問。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莫乃光昨日表示,周二下午已經向立法會提交議員議案,根據《基本法》73條,要求傳召鄭若驊下月28日前,到立法會解釋寓所僭建事件,並提交相關文件和紀錄:「就她現時家中僭建物當中,之前購入或購入過程,她旗下公司及丈夫在其它有關政府工程相關業務方面,以至有關她品格審查方面的資料,要求政府和律政司司長提交有關文件及記錄等,到立法會回答我們的問題提供資料。」他指,看到鄭若驊寓所僭建事件不斷發酵,傳媒不斷挖料,身為立法會議員有責任要求政府及當事人直接向立法會提供資料,他並批評對方一直迴避回應住宅僭建的問題,直言要求她2月底前來立會已是很寬鬆。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表示,民主派提供一個空間和機會,讓鄭若驊來立法會清楚展示所有的文件資料,開誠佈公,挽回律政司的誠信:「事實上如果律政司誠信被質疑,甚至現在的現象,應該由她出來答覆她也迴避或逃避記者的查問,我相信她絕對不能有效履行她作為律政司司長的公職工作。」

朱凱廸則指,自鄭若驊爆出住宅僭建後,不少人都認為她的處理是十分不恰當。希望她不要再躲避,作為律政司司長,是需要出來面對。他又希望鄭若驊可以回應張達明日前提出的按揭疑問:「最新我看到張達明港大法律系(首席)講師也提出,在2008年鄭若驊為何在當年樓價下跌時,10月接貨價格居然比1月份多超過一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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